生物節律理論是否與各種事故有關,學術界對此觀點不一。美國學者帕爾麥于1979年對112560件機動車交通事故進行生物節律分析,分析結果表明,事故率通駕駛員的生物節律無關。
日本一家出租分公司在駕駛員臨界日發給黃牌以示警告,使全年事故減少了35%;《光明日報》報道我們濟南鐵路局應用人體生物節律理論,指導安全生產,歷年來平均傷亡事故下降80%;華東師范大學何存道教授在《生物節律與交通事故關系初探》一文中認為,應用生物節律可減少事故,但原因不是生物節律作用,而是霍桑效應何暗示等心理效應。在暗示等因素作用下,操作者在自我安全體驗的基礎上,通過自我安全要求、安全監督和安全調控三個階段,使操作者產生和加強自我安全控制。
總而言之,生物節律理論是有科學依據的,但它又不是萬能的、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它只能向人們提示在某段時間里,所處的體力、情緒、智力狀態。而且這種狀態受外界環境的影響。例如處于高潮期的人,一旦受到意外刺激,比如親人去世或受到意外打擊,也會使情緒一落千丈。相反一個情緒處于低潮的人,如果受到特殊的強刺激,比如遇上現場火災等,又會奔向現場去滅火。現代神經生物學研究表明:人的大腦皮層對于腦干等部位起著調節和支配作用。更何況決定人的行為因素諸多,生物節律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而人的健康狀態、精神狀態都會對人的行為產生影響。所以,在運用生物節律時,必須注意人的這種特征,對處于高潮期的人,應充分利用自己良好的競技狀態,抓緊工作,提高效率,切忌盲目樂觀,忘乎所以;反之,只要注意休息和營養,調節生活內容和興趣,使大腦各個區域交替活動,勞逸結合,同樣能有效地進行正常的工作和學習。安全生產的實踐使人們進一步體會到,運用生物節律理論不是用來求卜算卦的,而是運用它來掌握人的活動規律,并合理安排工作,提醒注意安全,以揚長避短,其目的是使人更好地工作,達到預防為主,避免人為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