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不能“抓大放小”
2006-01-10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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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科學家經過研究,終于揭開了鯨魚集體“自殺”之迷:原來水中有一種小蟲鉆進它們的大腦,時間一長,使其“導航系統”出現紊亂,導致鯨魚“擱淺”而死。小小蟲子,居然能將地球上的龐然大物置于死地,盡管不可思議,細想起來卻在情理之中。由此聯想到安全生產,一些大的事故的釀成,往往是由小的事故或隱患引起的。因此,我們在安全工作中決不能“抓大放小”。
質變是量變的結果,量變是質變的原因。這道理似乎誰都清楚,可是在實際工作中卻不乏這樣的現象:一些人或單位對大事故、大問題“大抓”一番,抓得十分有力,非常及時,而對于小事故或隱患往往“小抓”或“不抓”,引不起足夠的重視。究其原因,一是缺乏責任心,大的事故或問題影響大,“包”不住,不抓難以交待;小的事故或隱患一抓怕抓得人人皆知,會給領導或單位臉上摸黑。二是得過且過思想作祟,認為“抓大”等于“有病看病”,不抓已影響到目前的工作;“抓小”就像“日常健身”,不“健”至少也不會影響眼前的工作。三是怕影響經濟效益,大的事故或問題已經造成了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不抓不行;而“小”問題如果認真抓起來就可能停產整修,影響經濟效益不說,還需要一定的資金投入,為注重經濟效益,就放任自流了。
孰不知,安全工作無小事,“放小”的最終結果還是“放大”,既會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為發生事故提供條件,也會造成經濟損失,影響經濟效益。當然,“抓小”工作千頭萬緒,很容易造成疏忽。正因為如此,就更應該重視它們,做到責任到位、管理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在落實上狠下功夫,真正起到“抓小防大”的目的,切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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