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基本實現安全貯存和處置
新華社供本報專電多達600多種的危險廢物,在今后3年內將基本得到集中處置。近日出臺的《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提出,我國將加大投資力度,吸引社會投資,在3年中投入149.2億元人民幣,基本實現危險廢物的安全貯存和處置。
按照這一規劃,全國應規劃建設功能齊全的綜合性危險廢物處置中心31個,新增危險廢物處置能力282萬噸/年。企業新改擴建350萬噸/年的綜合利用和處置處理能力,全部處理當年產生的危險廢物,并逐步消化歷年貯存的危險廢物。規劃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300個,滿足處理當前產生的醫療廢物的需要及今后數年衛生事業和城鎮化發展的要求。規劃改建、擴建、新建31個省級放射性廢物庫,新增庫容15300立方米。加強包括監測、技術開發等在內的監管基礎能力建設,并建設31個省級危險廢物登記交換中心,組建全國性的危險廢物交換及事故應急網絡。規范收集貯存,建立運輸系統,建立專業化處置隊伍,推進企業化、社會化運營。規劃同時明確了運送車、技術路線、焚燒爐、尾氣處理、安全填埋、系統配置等6個方面的技術要求。(秦杰)
《中國安全生產報》200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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