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管理有關企業:
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建立并完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不斷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確保了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的基本穩定。為了鞏固成果,做好“五一”黃金周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安排,全力做好節前的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五一”黃金周期間,城鄉居民出游規模大、游客多、交通流量大。做好“五一”期間交通和旅游安全工作,對于維護廣大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和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此,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進一步加強對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落實責任,加強協調,全面啟動有關準備工作,完善和落實各項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
各級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要根據客流量合理調整車次、船期、航班等;各類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園的管理部門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覽活動,切實控制好高峰時段游人總量,合理疏導游客,嚴防擁堵、踩踏等突發事件的發生,并要加強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各級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公眾聚集活動的審批及安全保衛工作;各級旅游、衛生及安全監管部門要做好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確保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強監督檢查,查隱患,堵漏洞,有效預防公共領域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一”之前,要集中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各級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嚴格對運輸設備設施進行技術性能檢測、檢驗,加強對客運企業特別是旅游客運公司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從事客運安全的監督管理人員和司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車船超載,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旅游客運和交通運輸工具帶病、超載、超限、超時運營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為;要強化安全檢查措施,嚴格查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交通運輸安全。各類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園管理部門和經營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汽車、游船、輪渡、纜車、索道等游客運載工具及帶有危險性的攀巖、蹦極、探險、漂流、射擊等旅游項目和大型游藝機等設備的安全檢查,加強日常抽查、維護和管理,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一律停止運營使用。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對車站、碼頭、機場、商場、影劇院、歌舞廳、賓館飯店、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供水、供電、供氣等部門,也要加強日常檢查、檢修,確保安全。
三、強化監督管理,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生產安全
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煤礦企業的監察力度,督促煤礦企業做好煤礦瓦斯監控工作,確保“ 十二字方針”的落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小煤礦、“一通三防”隱患嚴重的國有煤礦、超通風能力生產而拒不整改的煤礦,一律予以停產整頓;要加強對已關閉小煤礦的監督檢查力度,嚴防死灰復燃。各煤礦企業要充分利用“五一”長假,安排好煤礦設備檢修,保證各個系統的正常運轉,防止突擊生產和超能力生產。
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取締各類非法經營的企業和銷售網點,規范危險化學品的銷售行為,重點抓好容易發生事故的運輸環節的監督管理,嚴防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被盜、丟失、流散或泄漏。
加強對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包裝、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整頓規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取締煙花爆竹家庭作坊和季節性生產廠點,并妥善做好已關閉或停產煙花爆竹企業的藥料、成品、半成品的處置存放工作。
非煤礦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筑、建材、輕工、紡織、電力等行業和領域也要從各自實際出發,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要認真組織安排好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和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嚴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協作配合,形成聯動機制,確保節日期間萬無一失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各地安委會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按照分工,細化責任,恪盡職守,在認真履行本部門、本單位工作職責的同時,進一步增強主動配合和統籌協調意識,積極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配合,特別是要加強與各級假日旅游協調機構的聯系溝通,在信息資源、監督執法及突發事件搶險救援等環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有序,萬無一失。
五、嚴格節日期間領導同志值(帶)班和生產安全事故專報制度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繼續嚴格執行領導同志節日值(帶)班制度,并加強“五一”期間的值班工作。要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各種突發事故和異常情況必須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及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請各省(區、市)于5月7日12時前,將本地“五一”黃金周期間安全生產簡要情況(主要是傷亡事故匯總數據)傳真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自動傳真:010-64234662;聯系電話:010-6421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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