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高空,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人:他們或身系繩索、坐著“小吊”攀于高樓大廈之上清洗外墻,或站在簡易的腳手架上,演繹鋼筋水泥的奇妙變奏。每天在高空忙碌的同時,他們的生命也在空中搖擺,一點兒小疏忽就可能釀成慘劇。
施工現場 隱患重重
高空作業人員墜落受傷或者死亡的事故,已經屢屢見諸報端,而近日仍不斷有新的壞消息傳來:崗坡路與伏牛路交叉口西側一建筑工地,一民工從五樓摔下,傷勢嚴重;一民工在金水路東段為一大樓清洗外墻時,身上系的唯一一根繩索忽然斷裂,從六樓摔下致死;滎陽市某建筑工地上,一民工從4樓摔下,當場昏迷……
而在人們追查事故的原因時,得到的答案總是驚人地相似:安全措施不到位。比如,按照常規,高空清洗人員作業時應該系一根主繩和一根安全繩,而很多高空清洗人員只系一根繩子,一旦這根繩子斷裂,慘劇就發生了。
記者近日在市區走訪時發現,更讓人擔心的是,在接連不斷的血的教訓面前,在很多施工現場,工人們仍在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施工———
5月18日下午4時許,一民工在大學路與南三環交叉口附近為高樓安裝窗戶外框時,不小心踩空從四樓墜下,記者在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見到,傷者臉色蒼白,昏迷不醒,醫生說傷者胸椎骨折,有生命危險。傷者的工友稱,施工現場沒有防護網,施工者當時站在簡易搭建的腳手架上。
鄭棉三廠、鄭棉六廠家屬院內,3個建筑工地正在緊張施工,每個工地門口都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的提示牌。但是記者看到,不僅地面施工人員不戴安全帽,在四五層樓施工的部分工人也不戴安全帽,身上未系安全帶,直接站在光滑的腳手架上施工。當記者向一工地負責人提醒時,對方冷冷地稱“沒這回事”,并當即把記者攆出了工地。
在伏牛路一家屬院內,四五名農民工站在四五層樓高的腳手架上粉刷外墻,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而同時,在桐柏北路一幢臨街家屬樓前,十多名民工在搭建腳手架清洗外墻時,雖然系有安全帶,但安全帶都沒有固定,形同虛設……
從業者的漠然與無奈
記者路過中原路時,發現某大樓西側有4名“蜘蛛人”在清洗墻面。他們所在的高度距地面足有30米。只見他們身子貼在墻面,腰纏一根繩子,坐在一塊木板上,用手中抹布來回擦去墻壁上的污垢。4人彼此靠得很近,一邊擦洗墻體,一邊談笑風生,顯然一點恐懼感都沒有。路過此處的行人無不為他們擔心。一對母女經過這里,看到這4名懸在高空的男子,小女孩驚呼:“這4個人好危險呀!他們為什么不系安全帶?”
10分鐘后,其中一名“蜘蛛人”從高空下到地面。記者上前詢問他是哪家清洗公司的,為何不系安全帶,這名“蜘蛛人”瞟了記者一眼,并不答話,就提著水桶和清洗工具離開了。
“我們也知道生命安全很重要,但是老板不給我們提供足夠的防護設備,我們有什么辦法?”采訪中,當記者向一些工人詢問,為什么不采取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等防護措施時,一些工人說出了他們的無奈。
不過,也有一些人卻是自身缺乏安全意識,他們根本沒有受過專門訓練,大部分只是憑經驗、靠膽大工作。
一位干了6年高空清洗工作的海先生稱:“有什么好怕的,我干了這么多年都沒事,心里有底。再說,搞得太復雜了也耽誤干活兒。”
來鄭州某工地不久的小楊則說,包工頭見他“有力氣、人老實”就讓他來了。起初,站在沒有防護網的腳手架上,他心里還真有些害怕,不過,“見別人都那樣干活,自己只好跟著上了”。小楊說,自己根本不知道施工中還有那么多“講究”,因為壓根兒就沒有人告訴他。
對于高空作業現場的種種險情,不少鄭州市民也表示擔憂。伏牛路某家屬院的李女士說,工地上常有人被摔傷、摔死的事,媒體報道、提醒過多少次了!可是仍有人無動于衷、我行我素,“生命最可貴,等出了事再后悔就晚了!”李女士嘆道。
利益在前安全靠后
為調查鄭州市高空作業安全用工的現狀,記者扮成需要清潔八樓窗戶的客戶咨詢了幾家清洗公司。
對于找上門來的業務,清洗公司都態度熱情,滿口應承。當記者詢問清洗工人是否有上崗證、是否有意外保險時,幾家公司的回答如出一轍:活能干好,價格可以商量,其他問題用不著費心。
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在建筑行業和清洗行業中轉包盛行。很多根本沒有施工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在把活兒攬到手后,層層轉包,自己從中賺取工程“介紹費”。有些承包商在社會上雇用一些未經過任何訓練,也沒有上崗證的外地工人進行施工,有些施工單位為了壓低成本,在繩索、保險帶、安全帽、防護網等高空作業防護工具不齊全或者未經嚴格檢查的情況下,便讓施工者“披掛上陣”……與工人們的安全相比,這些人更關心的是自己能從中賺取多少銀兩。
據鄭州市一家高空清潔有限公司的總經理介紹,目前鄭州市場上有十多個類似建筑行業“包工頭”的承包商,他們手頭掌握的從事高空清洗的民工有100多名。平時承包商與這些民工并無聯系,只在攬到活兒時通知民工來做,對這些民工的培訓及安全教育幾乎是空白。
與此同時,業內人士稱,壓在包工頭或者承包商頭上的合同限制,也是促使工人們冒險作業的原因之一。如果工程施工時間緊迫,“情急之下”,種種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就成了引起“誤工”的因素,“工程延期要賠償,這是很多承包商不愿意接受的,而保障工程進度的代價,就是工人們施工危險系數的增高”。一些民工坦言,對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他們已經見怪不怪了。
這位總經理認為,工人自身缺乏安全意識和防護常識,也是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而解決問題的根本,是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不過,費用的支付問題成了制約培訓進展的瓶頸。幾乎所有的承包商或者包工頭都不愿承擔相關費用,而多數工人也不愿花這份錢。
這位總經理說,高空清洗業目前既缺乏相關的行業規定,也沒有明確的操作規范。比如,清洗工人必須使用什么樣的清洗工具、系什么樣的安全帶等,都沒有統一規定。此外,鄭州市也沒有針對高空清洗人員的專門培訓機構,從事高空清洗的工人要么沒經過任何培訓,要么由所在公司自己培訓,而頒發上崗證更是不可能的,“可以說,目前鄭州的高空清洗工人幾乎都是無證上崗”。
“高空”監管尚是空白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還沒有把高空清洗等高空作業作為特種行業,包括鄭州在內的很多城市也未將高空作業納入特種行業安全管理的范疇。通常是在發生傷亡事故之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負責對事故單位按責任大小進行處理,勞動部門負責工人賠償事宜,技術監督部門則負責調查事故中的技術原因。
但相對于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來說,這種事后的管理只能是亡羊補牢。有業內人士稱,對高空作業進行有效監管,需要相關政策的進一步完善,減少監管中的“真空”地帶。
據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田梅介紹,由于生產行業的劃分日益細化,在管理規范上難免會出現一些政策滯后現象。就拿高空清洗業來說,高空清洗業專業性強、技術性高,涉及城建、物業、環保、工商、勞動等部門,目前卻沒有一個部門專門負責管理這一行業。究竟該歸誰來管“目前還說不清楚”,我國也沒有針對高空作業的行業規范,他們只能參照建筑行業高空作業標準進行監管。
田梅說,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專門設有安全生產執法督察大隊,負責監管鄭州市內高空作業等多個行業的安全情況。但目前督察大隊力量薄弱,只有10人,人手明顯不夠。而且他們只充當一個“橋梁”作用,在接到安全隱患舉報后,屬于哪個部門具體負責的,就通知哪個部門進行查處。
對高空建筑行業來說,則有安全生產的明確規定,但是落實起來相當困難。
鄭州市建筑安全監督站監督科的張笑冰說,為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發生,保證施工安全,建設部制定了《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對腳手架上作業、各類登高作業、外用電梯安裝作業及洞口臨邊作業等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的施工作業作了明確規定。比如:要求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等等。然而,在日常檢查中,違反規定的現象很常見,很多工地在被責令整改后情況有所改觀,但也只是“應付”一下,風頭一過立刻恢復原狀。
田梅介紹說,為減少各類高空作業安全事故的發生,鄭州市有關部門主要從兩方面著手:一是鼓勵市民增強安全意識,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生產單位,及時舉報,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下發整改通知;二是通過鄭州市安全生產教育機構對從業者的培訓,加強高空作業人員的從業素質,提高施工的安全系數。
而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勞動保障學會工作站副主任范啟香介紹說,對于高空作業事故中的受害者,不論有沒有和施工方簽訂勞動合同,都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渠道維護自身權益。高空作業人員若在施工中受傷,施工單位有責任負責對其進行搶救、治療。如果受傷者和施工單位簽有勞動合同,受傷后可以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索取工傷賠償;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則可以依據今年5月1日出臺的《民事損害賠償》有關條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如果出現安全事故,若雇用方雇請的是具有相關資質、有法人資格的施工單位,則由該施工單位負責,若雇用了不具有相關資質、沒有法人資格的人員,則由雇用方負責。
作 者:記者 王瑋 蔡君彥 編輯:楊靜 來 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