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化學學院消防安全條例》,提高化學學院全體師生員工應對突發火情、火災的意識和能力。保證一旦發生火災,事發現場及周邊人員能及時報警并進行力所能及的撲救,有關人員(包括有關領導、義務消防隊員等)能及時到位,有效地組織對火災的撲救、人員的疏散、被困人員的營救等。特制定化學學院(化學樓)消防應急預案。
一、成立化學學院消防應急小組
經院長批準成立由一名主管副院長、院安全員、院綜合管理委員會成員及義務消防隊員組成的消防應急小組,主管副院長任組長。消防應急小組負責處理與突發火災有關的一切事宜。
二、及時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規定:“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發生火災的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鄰近單位應當給于支援。”
報警方式:
1、火災報警探測器報警:當火災報警系統控制室值班人員發現火警警報時,值班人員應根據報警信息立即到達現場,視火情或使用滅火器及時滅火,或撥打電話:52119、0119報警。并盡快向院辦(電話:51710)或消防應急小組組長(電話57907)報告。
2、現場人員發現火情火災:當火勢較小時,在場人員應主動、迅速、果斷的采取相應的撲救措施(如使用滅火器)防止火勢的進一步擴大;同時通過手動報警按鈕(樓道或消火栓內)或電話(53143)向報警系統值班人員報告。當火勢較大,而自己又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時,應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報警電話:52119(學校保衛部)或0119(公安消防隊),同時通知相鄰實驗室的人員撤離。撥打0119向公安消防隊報警時,要準確地說明起火單位:北京大學新化學樓;地址:成府路202;電話:62751710或62753143或其它便于消防隊聯系的電話;除上述報警外,還應及時報告院辦(電話51710)。
三、組織撲救
1、發生較小火情時:在場人員應應用平時所必備的消防知識根據火災的類別采取相應的措施及時撲救,例如:發生有機溶劑小面積著火,可用石棉布、濕抹布覆蓋火焰直至撲滅,也可用滅火器,使用滅火器時應注意周圍的環境。由于滅火器噴發出來的滅火劑具有一定的壓力,使用時應避免打翻其它化學試劑,從而導致大的火災。在撲救火災的同時,在不影響人身安全和安全逃生的情況下還應盡快停止所進行的實驗,切斷本室的電源、氣源,移走鋼瓶等壓力容器。密封條件較好的房間不要打開門窗,以防火勢擴大。
2、發生較大火災時:院領導、院安全員及有關單位負責人都必須盡快到達現場組織滅火。消防應急小組成員必須根據預先的應急分工(如人員的安全疏散、火災現場的查看,室外消防栓的開啟,消防泵的啟動,天然氣總截門的關閉,電源的強切與恢復,試劑庫、財務室等重點部位的保護等。見《應急小組成員分工》)立即各就各位,履行自己的分工職責(應急小組成員必須預先熟練自己的分工操作)。在組織撲救火災的同時,專門人員應盡快查明火災現場狀況,如火情火勢、物品及放置情況等。在整個滅火過程中,應急小組的專門人員要組織人員保護好試劑庫、財務室等重點部位,嚴防犯罪分子的破壞。
3、配合公安消防隊滅火:報了119火警后,應急小組須派專人在道路口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消防車可從化學樓北門、101教室南邊的東側門、高壓房旁的東側門進入化學樓大院;公安消防人員到場后,要有專門人員及時向公安消防指揮員介紹已查明的火場情況,如火情火勢、燃燒物品的類別、有無危險物品、有無人員被困等。本單位義務消防隊隊員應在公安消防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共同滅火。
四、應急疏散
火災難以控制時,消防應急小組組長在消防控制室通過消防廣播通知和指揮樓內人員依次進行安全疏散。除應急小組的專門人員負責疏導人員單向疏散外,火災發生部位的系所中心負責人和實驗室主任應協助指揮、疏導本單位人員單向疏散。
疏散通道:化學樓的安全疏散通道有:樓道、樓梯(南區東、西兩側樓梯及主樓梯;西區南側樓梯及北側主樓梯;北區東樓梯及西側主樓梯)、南區兩側陽臺;北區一層東側兩扇專用逃生門。在化學樓工作學習或做實驗的每一位人員都必須熟悉相應的疏散通道。
疏散方向:一般情況下應按照樓道中疏散指示燈和安全出口燈(樓道中的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燈和1/3的照明燈裝有充電電源,停電后可維持半小時左右。)指示方向單向疏散。樓內人員平時就應明確,一旦發生火災,自己所在的位置及相應的疏散方向、疏散路線。例如,一旦N407發生火災,N407東部的人員應從北區東樓梯下至一層,再由一層的北側逃生門撤離到樓外;N407西部的人員可從北區主樓梯撤離到樓外,也可在四層由北區疏散到西區再由西區到南區直至樓下。
若北區五層或南區五層發生火災且安全樓梯被火封堵,不能及時撤離到樓下安全區域的情況下,可臨時撤離到西區樓頂。
人員撤離后必須關閉防火門,防止火災向另一防火分區曼延。緊急疏散時,電梯為消防隊員滅火所用,不能用于疏散。
應急小組專門人員及在場的各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好已撤到安全區域的人員,維持好現場的秩序。
五、搶救、逃生及自救
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大火圍困,應堅持“救人第一”的思想。無論在什么情況下,只要發現火場上有人受到威脅,有生命危險,都必須搶救。如確有人員受傷,化學院每一位師生員工都有義務護送傷員到醫院就治,或拔打120急救電話求救。
當現場人員被大火圍困時,應采取以下措施進行逃生:
1、當疏散通道著火,逃生路線被火封堵,但火勢不大,可用水把身上的衣服淋濕,用濕毛巾、口罩等捂住頭、口、鼻,迅速果斷地沖出火區。
2、如果沒有火勢,只有濃煙時,可用濕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低勢爬出煙霧區。
3、如果生命受到威脅,又無其它自救方法時,可用結實的繩索或把衣物撕成條狀牢靠地連接起來,一端緊拴在暖氣管上,一端拴在自己的腰上,手抓繩索,一邊漫漫放松繩索一邊沿墻壁下滑,逃離火災危險區。
當現場人員被大火圍困,不能及時撤離時,應設法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救。
1、如果身上已經著火,千萬不可奔跑,應設法把衣服脫掉,也可臥在地上打滾,把身上的火苗壓熄。如果就近有水或滅火器,可直接向身上噴灑。
2、當沒有上述逃生之路時,應退回房間內,關閉通向火區的門窗,有條件時可向門窗上澆水,以延緩火勢蔓延。如煙霧太濃,可用濕毛巾等捂住口、鼻,但不宜呼叫,防止煙霧進入口腔,同時可向室外扔出小東西,在夜晚則可向外打手電,發出求救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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