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難,主要難在管理和操作層面。破解工傷認定難,需要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政府各職能部門協調配合,需要不斷加強工傷認定機構隊伍建設,加強勞動監督執法力度和普法宣傳力度。
當前,一些地方對工傷保險工作還存在認識誤區。有人擔心,參加工傷保險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于企業的生存發展;有人擔心讓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會影響當地投資環境;有人認為,工傷保險是小險種,用不著花力氣下功夫去抓。上述認識,都是算小賬眼前賬,不顧大局不管長遠發展的膚淺認識。因為推進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保障廣大職工,特別是工傷職工的切身利益,這既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又是改善地方長期投資環境的重要內容。這一點越來越為外來投資企業特別是外商所看中。如果社會不穩定,法制不健全,保證不了企業的長期盈利,經濟成本再低,招商引資也不會有好結果。我們的政府不能以犧牲職工的切身利益為代價去營造所謂的投資環境。
這些誤區,成為加劇工傷認定難現象的主要誘因。眾所周知,現在工傷事故出現最頻繁的,往往是采礦業、建筑業、新興制造業等大量使用農民工的高風險行業。由于有些地方疏于管理甚至是默認縱容,這些行業非法用工現象愈演愈烈,相關企業工傷保險繳費率極低。一旦出現工傷事故,企業老板便千方百計鉆法律和政策空子,逃避賠償,把傷殘勞動者推向政府和社會,人為增加工傷認定賠償難度。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工傷認定難,必須要有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
破解工傷認定難,僅靠勞動保障部門一家來干,干不好也干不了。工傷保險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必須要多部門協調配合才能順利完成。對那些不具備用人資質的非法用工單位,勞動保障部門管不了,需要工商管理部門加大打擊力度,清理整頓非法用工市場。對職業病的工傷認定問題,需要衛生行政部門秉公執法,拿出問心無愧的職業病鑒定結論,才能避免時下詬病頗多的“衛生部門請客,勞動部門買單”現象。對當前社會各方面普遍反映的工傷認定程序漫長、循環訴訟問題,需要勞動保障部門和法院等司法部門共同探討,達成共識,減少循環訴訟,提高結案效率。
有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有了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勞動保障部門當前亟須加強執法和普法力度。我們在東莞進行相關調研時,發現農民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往往不是找勞動保障部門,而是找律師。有的律師聲稱,官司無論打輸打贏,都不事先收費,如果官司打輸了一分錢不收,如果打贏了,就要拿走工傷賠償的一半作為報酬。
上述“勞動部門為律師造飯碗”的現象,恰恰暴露出勞動保障部門工作的“缺位”。首先是勞動執法不到位。對那些調查取證難度大、容易導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保障部門工作人員往往有畏難情緒,不愿受理,結果律師得到了就業機會,“臉難看事難辦”的壞名聲留給了勞動保障部門。其次是普法宣傳不到位。勞動者對與自身權益保護密切相關的法律政策常常一無所知,平時證據準備工作不足,出了工傷便抓瞎,不知該找哪個“衙門”辦事,這時有律師服務上門,對勞動者而言自然是最大的福音,盡管這要以付出養命錢為代價!勞動保障部門應該引以為戒,更加積極主動、更有創造性地開展工傷保險工作,加大普法和執法力度,與其挨了罵還得接案子,倒不如把該干的活早點干完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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