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副站長和技術負責人報告檢驗工作質量情況。負責維持質量體系現實有效性。
4 主持質量控制工作。全面負責化驗室的量值溯源、標準物質和標準溶液管理,擬訂能力驗證與比對試驗等質控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檢驗過程的質量監督,檢驗報告質量的抽查,審核新增檢驗項目的認證、認可活動。
5 主持儀器設備、環境設施的安裝、調試、驗收,負責檢測條件保證工作的落實。
6 負責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工作,制訂質量體系評審計劃。
7 參加工作人員的技術考核、工作質量考核。
8 全面負責檢測工作質量信息反饋工作,主持抱怨(申訴)的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