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1)
2001后11月7日,重慶長風化工廠一車間二苯甲酮工段二號光化釜發生爆炸火災,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傷,1599m2的廠房倒塌,部分設備和原料、半成品損壞,直接經濟損失70余萬元。
原因(2)
二苯甲酮(H5COC6H5)是一種重要的工業原料,是苯(C6H6)和光氣(COCl2)在催化劑三氯化鋁作用下反應而成。
由于工作人員在2號光化釜檢修后恢復生產時未按工藝要求加光氣,而是在溫度偏低時加入光氣過量,反應不夠充分,導致反應釜內積聚過多的光氣,當釜內溫度升高后,光氣與苯發生劇烈反應,釜內壓力升高,使尾氣管超壓破裂漏氣,含苯物料與管壁摩擦產生靜電,引燃已達到爆炸濃度極限的苯蒸氣,發生爆炸燃燒。
危險性(3)
(1)現場劇毒、爆炸物品多。火災現場相毗鄰的是危險品庫,存有大量的劇毒、遇火易爆炸等物品。如光氣是一種劇毒物質,濃度為3~5ppm時刺激眼和喉,引起咳嗽;在25ppm濃度下接觸30~60min,有生命危險;在50ppm濃度下,短時間可致死。苯、甲醇等遇明火、高溫極易燃燒爆炸,增大了現場的危害程度。
(2)燃燒猛烈,多次爆燃。由于光化釜內壓力大于0.5Mpa,內有2t苯,噴發出的苯引起猛烈燃燒,火災現場及臨近的物料桶先后發生5次爆燃,爆炸將鄰近的包裝間的墻體炸塌,消防人員不能抵近現場施救。
(3)事故后果嚴重性。如果光氣全部泄漏毒害面積可達30多平方公里,將危害整個重慶市長奉城區的居民,危及上百萬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防止事故措施(4)
(1)工廠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嚴格的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措施。
(2)對關鍵崗位的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并且持證上崗,避免誤操作引起的事故。
(3)對反應釜等壓力容器必須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檢驗,對容易發生泄漏的容器焊縫和接管焊縫應進行無損探傷,確保壓力容器安全運行。
(4)存在光氣泄漏的場所應安裝氨噴淋設施,在光氣發生泄漏時緊急噴淋,以避免造成大量人員傷亡,氨噴淋設施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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