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0年1月3日上午9時,山東某化肥公司供氣車間主任通知機修車間主任安排人焊接脫硫貧、富液槽蒸汽加溫管。上午機修車間焊工班班長在從氣車間脫硫工段長的帶領下,去現場看了工作量。下午14時10分,焊工班班長安排李某、薛某、宋某2人到脫硫崗位焊接管線,車間安全員劉某開具貧液槽焊接管線的動火證情況下,就開始焊接富液槽的蒸氣管。預制好由蒸氣管引出20mm的管線至富液槽錐形上蓋與筒體連接處北面斜上方約400mm處時,宋某從槽頂部下來,李某、薛某2人上去,把預制好的管子進行對焊,在焊接時發生爆炸,時間是3日16時45分,富液槽錐形上蓋飛出70多米,李某被拋出25米左右,薛某從槽頂部摔下地面,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安排人將李某、薛某送往醫院搶救。李某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薛某腿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焊工李某、宋某及管工薛某嚴重違犯安全禁令,無證違章作業,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安全人員未履行動火職責,車間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工作松懈,安排工作草率行事,監護人監護不力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公司領導對安全教育不嚴不細也是原因之一。
三、防范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員安全意識。
2.舉一反三組織全公司員工查工藝、查設備、查電氣、查規章活動,認真清除存在事故隱患。
3.加強動火管理,完善檢修規程。
4.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健全各級安全管理網絡,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