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管理規則》(安監總規劃字[2005]108號)和《關于開展安全評價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規劃[2006]76號)的有關規定,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總局批準的安全培訓一、二級資質機構中確定了承擔安全評價人員繼續教育的單位,并由承擔單位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師資培訓。根據師資培訓考核結果,現將承擔安全評價人員繼續教育的單位名單公布,請各地區組織做好安全評價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對于《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的人員,請盡快參加繼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及時辦理續期登記手續。對于未經認定的培訓機構提供的任何繼續教育培訓證明,一律不予認可。
二OO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