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搞好許昌全市創建工作民意調查,從即日開始,許昌市消防部門將對全市8個縣(市、區)、市區16個鄉(鎮、辦)及31個市直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評價,評價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對各單位按評價結果實施分類監督管理,這標志著消防工作納入民調測評指標體系。
據了解,根據《許昌市創建工作民意調查實施方案》的要求,從今年開始,由全市公安消防部門運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對單位涉及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要素進行識別、分析和評估,對其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科學性與合理性作出評價。
對于其中調查的10個指標每項指標將依據內容設定為三個不同強度答案,消防安全評價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即答案A“滿意或好”級別,B“基本滿意或一般,C“不滿意或不好”級別),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對各單位按評價結果實施分類監督,對管理體系健全、誠信度高、危險度低的單位實行宏觀監督,對管理體系不完善、誠信度較低、危險度較高的單位,實行嚴格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據介紹,調查采取分層隨機抽樣法,直接入戶面訪,如有必要也可采取街頭攔訪,調查中每個家庭或商戶調查樣本調查1個人,每2個月為一個報告期,調查期為報告期的第二個月中旬,調查報告時間為下旬,并抽調市監察局專門人員對民調測評工作進行監察,隨時接受市民群眾對民意調查消防安全違規違紀問題的反映,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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