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英國是西方最早實現工業化的國家。在長期的工業活動中,人們逐步認識到涉及危險物質的工業活動極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一些事故不僅對工人,而互對周邊環境、甚至對遠離事故現場的地方都會構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英國又是最早制定和頒布安全衛生法規的國家。1974年的《勞動安全衛生法》形成了英國現行的安全衛生立法框架。根據這個框架,英國建立了兩個機構——安全衛生委員會和安全衛生執行局,以保證安全衛生法規和各項條例的實施。
1974年Flixborough一家化學廠發生爆炸事故,揭開了英國預防重大事故的序幕。這起事故使該工廠被夷為平地,28名工人死亡,工廠周圍的設施遭受了極大破壞。安全衛生委員會指派重大事故預防專家全面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提出三項預防事故的策略:(1)確定危害作業場所;(2)為預防重大事故而采取的控制措施;(3)為降低事故的破壞性而采取的減緩措施。今天,為了預防此類重大事故的發生,英國于1999年制定了《重大事故危害控制(COMAH)》等一系列法規
預防重大事故危害的要點
《重大事故危害控制(COMAH)》法規是針對企業制定的,內容既簡單,又實用。它包括170種指定的危害物質,而且按照工藝和貯存進行了分類。重大事故危害控制分為兩個水平控制標準——下限標準和上限標準。一個企業實行什么水平的控制標準,取決于該企業的有害物質數量。
低限標準的職責。如果—個企業實行的是下限控制標準,則經營者必須通報主管當局。這是COMAH的一個最新特點。按照過去的法規,只有實行上限控制標準的企業才需要進行此類通報。而現在,無論實行哪個級別的控制標準,企業都應向當地安全衛生執行局通報,再由該局將詳細情況抄報有關機構。同時,實行下限控制標準的經營者必須采取所有措施以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并且報告所有發生的事故。按照現行的《重大事故危害控制法規》,對于實行下限標準的經營者,最重要和新的職責是建立重大事故預防方針。這一職責反映了在事故預防中管理體系的核心作用。
上限標準的職責。如果一個企業實行的是上限控制標準,則經營者必須遵守法規第7—14條。第7條要求經營者提交書面安全報告。如果經營者計劃建立實行上限標準的新企業,他們必須在施工前提交有關資料,并且在企業開始建立安全指標前等待主管當局的批復。這能夠保證在設計階段就已充分考慮到生產的安全性。法規第9—13條是應急計劃的要求,其午包括測試現場應急計劃和場外應急計劃的必要性;上述條規還包括由地方政府負責建立和測試場外應急計劃的安排。法規第14條包括經營者必須向公眾披露的信息。同時,主管當局應在年鑒上向公眾發布安全報告。
對違法處罰的規定
一旦企業違反法規而導致工傷事故,執法當局需要判斷非故意殺人罪名是否成立。英格蘭和威爾土的執法當局與警察當局建立了聯系,如果發現非故意殺人罪名證據確鑿,則執法當局將事故案件移交警察當局。如果警察當局決定不再以非故意殺人罪起訴,則執法當局應以安全衛生事故案件起訴或建議起訴。
法院將根據安全衛生法律來處罰違法者。不封頂罰金和監禁只能由高等法院來判決。安全衛生委員會將繼續加強法院對違反安全衛生法規的案件的重視程度,并鼓勵他們充分使用手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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