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管理工作中都離不開褒與獎。安全管理中的褒獎,是對取得突出成績、做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一種給予和肯定。安全管理中的貶罰,是對那些在安全工作中行為懶散、不求進取、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造成事故和后果的人和單位的一種定性和懲戒。
褒獎和貶罰的運用的好與壞都會對接受人產生一定的影響,一位教育界的專家講得好: “ 好孩子不是靠打、罵出來的,而是夸獎出來的。 ” 成年人也是一樣,工作順利,有了些許成績就會心情舒暢、沾沾自喜,如再得到領導和同事的認可、贊揚,將會對其產生正面的鼓舞,使其更加努力的工作。因此,在安全工作中要以褒獎作為主要手段,以貶罰作為輔助手段,這樣才能推動安全工作的開展。對于貶罰一定要掌握好輕與重的概念,因人施之。因為有些人對自己的失誤和錯誤即使沒有受到外界的貶罰,也會自己給自己施加壓力盡快改正和彌補的。當然貶罰使用得過重、過濫或過輕都起不到預期的目的,反而會引起抵觸情緒,產生負面影響。
褒獎在安全工作中體現的是預防為主,是積極工作的動力,同時也證明了在工作中做出了成績。而貶罰則是事后追究,說明工作中出現了差錯和紕漏。褒獎可以引導安全工作進入良性循環的軌道;而貶罰處理不好有可能成為惡性循環的導火索。
正確及時的褒獎可以使被褒獎者加倍的努力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績來回報褒獎的實施者。如此的良性循環,給褒獎的實施者帶來的是更大更多的利益。
褒獎和貶罰是兩種手段和工作方法,同時也是一種領導藝術,其最終目標都是一致的,均為做好工作,避免事故。希望我們都能把握好褒與貶的尺度,將安全工作不斷地引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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