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日益加快,生產活動更加頻繁,生產安全事故頻發。安全生產作為確保安全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和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容,越發顯示出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按照依法治國、科學發展的方針,全國安全生產從法制建設、隊伍建設、文化建設、科技建設等方面逐步得到了加強和完善,尤其是安全法制建設有效規范了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操作和安全監管,為實現生產安全、開展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律標尺和行為準則,是我們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的依據。但在多年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實踐中,深刻感受到安全生產法制的普法教育還很薄弱,尤其在生產經營單位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還沒有得到普及,直接導致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的貫徹執行不到位、不深入。
由此引起的直接后果是生產安全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時有發生,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極大的損失。根據國家安監總局事故情況簡報,今年1月1日--3月8日全國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8起,死亡97人,發生特別重大事故1起(煤礦),死亡78人,各項數據雖然比上年同期都有所減少下降,但死亡175人的數字令人驚醒,應該引起我們的深思。
根據對本區域內近5年來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研究,結合多年從事基層安全生產工作的客觀實踐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還沒有得到全面落實,但根源還是企業經營者和生產者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技術標準了解掌握不夠,安全生產法律普及還存在盲區,從而導致生產操作違法違規,安全管理措施簡單無力。因此在我國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指引下,我們必須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加大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教育普及力度,以安全生產普法教育來推進安全發展。
一、安全生產普法教育存在的現實問題
多年來從事最基層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在日常檢查、執法過程中,深刻感受到目前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宣傳教育普及存在一些現實的、不容回避的問題。
1、法規體系還不很嚴密,法律釋義不全面,法規之間有打架或空檔現象;同時安全監管人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內容、重點、要點、釋義掌握不足,在日常工作中無所適從,個人主觀判斷導致對法律法規認識不一,執行不到位。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各自對法規的理解不盡一致,執法中以個人主觀理解為主,執法標準不統一,有偏差。
2、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對法律法規的執行認識理解不夠,執法環節粗糙,執法文書制作不規范,彈性執法,存在違法行政之嫌。
3、生產經營單位從上到下對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學習掌握不夠,不知道如何安全生產,如何開展生產安全管理,工作中僅靠安監部門的文件、指令來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導致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不系統,不科學,效果差。
4、安全生產普法教育不深入,多次參加省、市組織的業務培訓,教授們照本宣科,原文講讀,對具體實踐中的細節、環節、現實問題涉及很少,對實際工作指導性差;對生產經營者的培訓并沒有嚴格執行,形式主義嚴重,培訓者并沒有得到實實在在的教育提高。
5、安全生產普法教育熱度不夠,沒有經費支持,沒有宣教部門的組織,僅靠基層安監部門就法律讀法律,簡單培訓,沒有效果。
二、安全生產普法教育的對策建議
1、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使之形成一個覆蓋全面、環節嚴密、具有操作性和現實指導性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并配套解釋嚴密、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規釋義解讀。
2、改變培訓方式,開展不簡斷的基層執法研討學習。經常性組織以研討問答為形式的學習培訓,用工作實踐中的問題來研討法規的應用,從而提高安監部門人員的法律素養,確保依法行政,執法到位。
3、將安全生產普法教育立項,確保有經費、有保障、有隊伍,將普法教育真正落實到工作中。
4、深入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培訓。進入生產經營單位單位,分層次、分門別類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針對單位、崗位特點有重點的深入探討相關法規和標準,確保生產者掌握如何安全生產和違法違規生產的法律制裁。
5、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全社會安全教育培訓。通過文藝文化、網絡傳媒、法律現場、執法查處、集中培訓等多種形式針對社會各個層次,以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場景、不同的文化方式開展全社會安全法律法規普及教育。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下一篇:安全生產檢查須把握的幾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