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區作業場所高毒物品職業危害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匯報
200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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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有效防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廣大職工的就業安全,根據區安委會印發的《2006年全區作業場所高毒物品職業危害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我局迅速采取措施,扎實開展全區作業場所高毒物品職業危害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前階段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具體做法
(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2006年全區作業場所高毒物品職業危害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下發后,我局迅速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并召開各鎮職業衛生檢查員會議,進一步明確本次整治目標、整治重點和范圍、整治步驟及整治要求,按方案要求下發了XX區接觸職業病危害項目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要求各鎮于4月10日前對轄區內企業進行一次拉網式調查,摸清全區高毒物品作業場所單位底數,建立被確定接觸高毒物品企業監督臺帳。
(二)強化宣傳,營造整治氛圍。將普法與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相結合,認真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活動。一是向轄區內有毒有害用人單位發放《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宣傳畫50張,宣傳材料800多份,要求企業在單位內部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增強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意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二是組織街頭咨詢等宣傳活動。4月30日、6月10日我局派出7名衛生監督員參加市衛生局及區安委會在市區街心公園組織的《職業病防治法》及《安全生產法》宣傳活動,制作《職業病防治法》宣傳畫版4塊,橫幅2條,發放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材料600份,接受群眾咨詢人數達6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加大力度,依法整治。5-6月份,共對從事高毒物品作業的18個企業進行了督查。一是查企業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落實情況。18個企業中,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的僅有6個企業,占33.3% ;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有16個企業,占88.89%;配備職業衛生專業人員的有14個企業,占77.78 %;制定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有15個企業,占83.33%;制定職業健康監護制度的有9個企業,占50%;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有14個企業,占77.78%;作業工人建立健康監護檔案的有12個企業,占66.67%;職工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時職業衛生培訓的有13個企業,占72.22 %;建立企業職業衛生檔案的有10個企業,占55.56 %。二是查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落實情況。18個企業中,配備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有8個企業,占44.44%;有14個企業給勞動者發放符合職業衛生要求的防護用品,占77.78%,作業工人在操作時均未佩戴防毒口罩;定期對作業場所有毒有害因素進行監測與評價的有13個企業, 占72.22%;作業場所設置職業危害警示標識的有10個企業,占55.56%;有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設備的有16個企業,占 88.89%;18個企業均制定了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三查職工健康監護情況。18個企業均對在崗工人開展了職業性健康監護工作。接觸有毒有害作業的工人應體檢410人,實體檢309人,占75.37%。均未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四查企業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及控制效果評價等情況。僅有1個企業在新建時,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針對監督檢查發現的職業安全隱患,現場都撰寫了檢查筆錄,出具責令限期改正意見書18份。
二、存在問題
全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多年來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隨著企業改制的深入,企業生產經營模式和勞動用工發生了變化,職業病危害呈現出由城市向農村轉移,由經濟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轉移等現象,職業病防治工作仍面臨著嚴峻的形勢,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少數企業領導法律意識淡薄,未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企業目標管理責任制。部分企業領導不能夠認真學習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防治知識,忽視對作業工人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企業未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無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職業危害防治經費不到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未將職業病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在合同中告知,企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項目未申報等。
二是企業職業病危害現象較為普遍,職工就業安全存在潛在威脅。少數企業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治理工作不夠重視,車間未采取全面機械通風和局部機械通風措施,對作業工人不能提供符合職業衛生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車間未配備急性職業中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設備等。
三是部分企業對職工健康監護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對新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人未能組織上崗前健康檢查;對在崗期間的職工不能定期組織職業性健康檢查;對離崗工人不能組織離崗前檢查,致使患有職業禁忌癥、職業病疑似病人不能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早期調離有害工種作業。延誤了職業病患者治療的最佳時期,嚴重影響了勞動者的生命安全。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強法制宣傳,提高守法意識。 通過多種形式,繼續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企業領導的法制觀念,明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提高學法、守法的自覺性。掌握必要的職業病防治知識,積極落實職業病危害專項防治經費,改善勞動條件。
(二)強化優質服務,加大整治力度。我局將按照《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大作業場所高毒物品職業危害安全的整治力度,對限期整改的企業進行跟蹤督查,拒不改正的,將立案查處。對企業高毒場所有毒因素濃度加強監測,年度至少監測1次,對不合格作業點和作業場所,積極幫助企業認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三)加強健康監護,健全衛生檔案。進一步督促企業按照《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要求,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定期組織接觸有毒有害作業工人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對查出患有職業禁忌癥的病人建議及時調離該工種作業,對確診的職業病人及時動員企業組織治療,對不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人,督促企業調離原崗位,并妥善處理。
四、建議
預防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關系到全區“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職業衛生工作面廣量大,需要政府支持,部門協作,企業守法,職工自護,才能全面提高全區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建議如下:
(一)政府重視支持,部門各司其職。政府要把職業病防治工作作為一項硬性措施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評,嚴格考核,嚴格獎懲。使有關企業牢固樹立“生產經營不能松,職工健康不能丟”的思想,確保職業病防治工作在企業的位置不動搖。同時要為監督部門創造監督氛圍,營造綠色執法通道,加大對衛生監督經費的投入,確保衛生監督工作的正常運行。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全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衛生、安監部門要按照市衛生局、市安監局《關于轉發省衛生局、省安監局關于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并抓緊建立兩部門之間協調工作機制。衛生部門要加強企業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監督檢查,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規范職業病的預防、檢查和救治;安監部門要加強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企業職業安全培訓,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及職業危害事故等調查處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企業工傷社會保險的監督管理,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工會組織要督促企業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要求企業限期糾正;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法人教育,確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強化職業病防治行業管理的力度。
(二)加強基礎建設,改善勞動條件。各有關企業要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要求,積極落實職業病危害專項防治經費,改善勞動條件,淘汰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落后生產工藝、技術和原料,推廣安全、健康的生產工藝;增設衛生防護設施,加強職工個人防護。
(三)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審查防范。對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工作,嚴格執行“三同時”審查驗收制度,對沒有防護配套設施的項目,一律不予批準通過,努力從源頭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區政府批準給予停建、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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