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站在市建設局的直接領導下,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落實“三法三條例”為主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思路,圍繞工作目標,堅持以“監、幫、促”為理念,進一步加強巡查力度,完善“差別化管理”, 穩步推進建筑節能、結構抗震、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質量控制工作及住宅工程竣工分戶驗收工作,突出安全文明生產薄弱環節、重大危險源隱患的專項整治,確保全年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有明顯好轉,工程質量總體受控,安全態勢平穩,取得較好的成效。
一、工作基本情況
(一)受理質量監督工程?項,其中房建工程?項,建筑面積?萬m2,工程造價約?億元,市政工程?項,工程造價約?億元;工程竣工備案?幢(項);受監工程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二)受理安全監督?項;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起,死亡?人;共辦理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的?臺、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臺;共?個工程項目申報創市級文明工地,有?個工程項目通過市級文明工地的初評審。在全市安全監督崗位技能競賽獲得較好成績。
二、質量安全監督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有力開展,提高監管效能。結合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及我站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調研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走前列新突破”,深化開展科學發展觀學習活動,共制定6項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長效機制。
(二)強化“兩場聯動”及質量安全專項檢查制度,規范進一步各方責任主體行為。對在建工程?項共開展質量安全專項檢?次,檢查施工單位?個,監理單位?個,機械設備?臺,共發出整改意見書?份,督察處理重大工程質量問題?起,處理完畢?起;督察處理重大工程安全問題?起,處理完畢?起。
(三)深入開展程建設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切實規范各方主體履職。根據省建設廳、市建設局《關于開展全省工程建設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分階段、分步驟開展我站監督工程建設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并結合“工程建設主體行為三項建設”和“三項行動”, 組織召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專題會議,加大監督檢查與執法力度,抓好隱患排查與治理,督促企業抓好特種作業人員、“三類人員”等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四)突出重點,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1、深化建筑節能工程的監管,對建筑節能工程實行樣板先行,有效地督促工程參建各方認真落實節能措施,切實推進建筑節能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建筑節能全面有效實施。
2、加大政府投資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住宅工程的監管力度,切實保障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有效提升工程質量品質。
3、制定《關于加強建筑抗震措施施工管理的通知》,規范框架節點加密箍筋、砌體拉結筋、框架節點區質量監督要求,加大結構抗震施工的監管力度,確保主體結構工程質量。
4、制定《受監工程監督檢測工作規范要求》,規范主體結構工程砼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樓板厚度以及建筑材料抽樣檢測制度,提高檢測監督管理水平。
5、按照文明工地標準及創建全國衛生城市和各項要求,強化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開展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專項整治工作,突出薄弱環節及重大安全隱患的專項整治。
(五)加強隊伍作風建設。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市建設工程質安監督系統開展“監督隊伍作風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方案》,確立作風建設的目標要求,要求全站干部職工樹立“六種良好作風”,避免 “六種不良現象”,并認真查找自身在作風建設、效能建設上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有針對性地加以整改,將作風建設貫穿全年,扎實推進監督隊伍健康穩定發展。
三、2011年工作安排
1、繼續完善和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和措施。
2、結合市建設局各項要求,深入開展工程建設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及質量安全動態管理制度,加大監督檢查與執法力度,抓好質量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
3、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認真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或問題,未按期改正的,根據相應工作制度采取約談通報措施或掛牌警示措施;對情節惡劣的,依法依規進行立案調查取證,報市建設局進行相應的處罰。
4、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管理,突出薄弱環節及重大安全隱患(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基坑支護、建筑起重機械等)的專項整治,加強對施工現場火災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治理。
5、進一步加強市、縣(市、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區域化”建設,實行質量安全監督“技術、力量、信息”等資源共享原則,協助縣(市、區)站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提供縣(市、區)里重大、重要工程和村鎮工程的技術指導,促進市、縣(市、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共同提高。
6、全面加強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業務水平高、政治素質過硬的質安監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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