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忙碌了一年的人們都需要休整放松。然而無論是為了趕任務,加班加點,還是走親訪友、娛樂休閑,我們切莫對安全放松警惕。“魔鬼就在細節中”,思想上的一時疏忽,工作中的絲毫大意,都有可能釀成驚天大禍。
歲末年初,歷來是安全事故多發期。黑龍江七臺河礦難教訓還在總結,又聞河北唐山劉官屯礦難,再傳河南寺溝煤礦透水事故;吉林遼源醫院大火剛滅不久,廣東中山酒吧火災接踵而來;震驚全國的松花江水污染仍在處理,廣東北江又出現令人驚憂的污染事件。血淋淋的礦難、逝者家屬的悲痛、城市大停水的不便、火燒醫院的慘烈,屢屢敲擊著我們緊繃的神經,同時也在警醒我們,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觀刻不容緩。
重特大事故在歲末年初頻發,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們深思。
為遏制礦難頻發勢頭,中央出臺了許多文件。然而,一方面是國務院紅頭文件三令五申、明確指示,另一方面卻是企業置若罔聞、我行我素。我們依然記得,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在黑龍江七臺河東風煤礦事故現場怒斥礦長和總工程師的鏡頭——“你們連小煤窯主都不如!”作為全省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明星礦”的東風煤礦礦長,竟然不了解中央下發的重要文件,簡直匪夷所思。國有大礦尚且如此,小煤窯更讓人擔憂。
政府部門執法不嚴格、監管不扎實、責任不到位,也是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礦無證開采,常年超產,有些非法礦山甚至在監管人員“鼻子底下”開采。“知道不知道?知道為什么不管?管,為什么不聽?”李毅中對一些執法人員的質問,可謂擊中問題的要害。官煤勾結,官員入股,權錢交易使個別監管者放棄了自己的責任與使命。
更令人發指的是,一些礦主利欲熏心,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麻木不仁。有的礦主為了一己之私,明知生產中存在巨大安全隱患,卻不采取任何措施,反而鼓勵工人快干多挖。更有甚者,私自關閉報警系統。這些礦主無疑成了礦難的幫兇。
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我們不難發現,不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是思想不重視,而是制度沒落實;不是監管不到位,而是利益驅動使然;不是天災,而是人禍。這種在生產中只看到利潤看不到職工,只看到金錢看不到生命,只見物不見人的觀念,與時勢不符,與中央精神相逆,必須得到徹底糾正和全面清理。
人民是社會的主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面對安全事故多發勢頭,我們必須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觀。對重特大安全事故,黨中央高度重視,胡主席總書記、溫總理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始終關心人民群眾的冷暖安危。“對礦工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后代負責”,溫總理去年元旦赴陜西陳家山煤礦慰問礦難家屬時的講話,讓人記憶猶新。
最近中央又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各部門在節前集中開展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動,全面消除事故隱患,堅決防止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中央的要求和目的很明確,就是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舉一反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多發勢頭。
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觀,就必須加強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和監督。工作中,我們并不缺乏制度,但在不少地方,制度卻成了一紙空文。制度寫在了墻上,掛在了嘴上,卻沒有落實到行動上。制度一旦變成了裝飾品,其作用就消失殆盡。制度源于實踐,凝結著血的教訓。因此,我們在忙于制定制度的同時,要更加注重制度的執行和監督。對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嚴加懲罰,使其付出沉重的代價。
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觀,就必須擺正人與發展的關系。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的成果讓人民共享。人民是發展的動力,造福人民更是發展的目的。發展需要速度,但人民更需要安全。企業的利潤、領導的政績等與人的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作為官員必須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作為企業絕不能忽視安全,唯利是圖,本末倒置。
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觀,就必須鞭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安全生產責任大如山,那種表面上轟轟烈烈、實際上無所作為的形式主義貽害無窮。政府是人民的“守夜人”,負責守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落實中央政令,各級主管部門應切實轉變作風,抓工作不能停留在開會、發文件上,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實抓嚴,通過抓好落實,消除法律政令的“腸梗阻”現象,維護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嚴和政府的權威。
國家需要發展,社會需要和諧。搞好安全生產,減少傷亡事故,是當下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確保群眾過個歡樂、祥和、安定的節日,是我們各級政府承擔的責任,也是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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