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已加入WTO,那么,我國消防事業能否適應WTO,是擺在消防工作面前的大事。筆者就入世后的不利因素及其對策談一點粗淺看法。
一、不利因素
入世后的中國消防,存在的不利因素,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中國的消防法律體系不能適應WTO的要求。表現在:
其一,消防法律體系中未見有涉外方面的規范性條文,將影響外資、外企的引進和消防產品的進口。如WTO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國民待遇原則,而現行的中國消防根本大法——《消防法》的立法宗旨中,外企、外資、外商的消防安全并未納入保護范圍,而是“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
其二,進出口消防產品的監督管理尚無明確的法定依據。
其三,進出口貨物的消防安全管理無明文規定。
其四,尚未在多種媒體上發布外文版本的消防法規。不能方便其他WTO成員國的投資者理解和運用。
其五,消防技術標準只許采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未規定采用國際標準。
其六,地方法規五花八門、參差不齊,地方保護和權力膨脹等不良現象依然存在。各地方制定的法規中,有對外地企業重復審批發證的,有對消防產品重復檢驗登記的,也有擴大監督范圍和增加處罰行為種類的。
其七,消防執法程序復雜,事難辦是消防監督工作的先天頑癥。如在建筑工程監督審核方面,有些發達國家的好經驗是審核與驗收都是服務企業的責任,而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公安消防機構才能行使這些職權,設計出圖后,消防機構依據規范進行審核,需要10日至30日,若審核不同意,則需要修改、補充設計,重新申報,重新審核,更需要加以時日,甚至等審核通過已經事過境遷。而對消防產品的監督則更為復雜,需要經過生產許可、產品檢驗、質量認證、銷售許可、登記備案、驗收檢驗、使用許可等一系列繁雜手續。這種集管理權和監督權于一體的執法手段,造成責權不一,辦事困難,也更容易滋生瀆職行為。
(二)中國消防監督管理體制將不能適應加入WTO的需求。表現在:
其一,將消防納入公安范疇,是我國惡性火災事故頻發的根源所在。公安工作在執法中追究法律責任的前提是存在社會危害結果,而不是危害的可能性,即事故隱患的大小。比如對重大火災隱患經通知逾期不改的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只能處100元罰款,并無更為有力的措施。現行消防法沿用這個規定,對該行為也只是處以罰款處罰,卻沒有罰款數額的規定。依據《行政處罰法》的有關原則規定,其他法規、規章認定的罰款幅度不能超出做為國家法律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100元的罰款數額。這樣低調處理的本質原因是沒有危害結果發生,即未發生火災事故,處罰只針對逾期不改的行為,而不是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狀態。如此輕微的處罰,對重大火災隱患根本沒有觸動作用。如果只有在發生火災之后,對社會造成危害結果才追究法律責任,那么將于事無補,不能體現“預防為主”的消防工作方針。消防行政執法歸屬公安行政執法,消防機構歸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于二級行政執法的地位,是行政體制中外行領導內行的典型。因而經常出現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政干預,行政命令等現象。
其二、現役體制制約著消防監督工作。首先,現役體制的人員流動性大,消防監督干部不穩定,所以業務受影響較大,不利于建立執法責任制。在實際工作中,大型工程、重大火災隱患,消防規劃等工作,絕對不是一蹴而就的,這需要相對穩定的業務人員。而基層消防機構人員在崗時間較短,往往同一業務要更換幾個經辦人,甚至造成業務中斷、銜接不上、扯皮等現象。其次,消防機構領導更換頻繁,因而部分領導在位時間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應,不愿做費力氣、周期長、見效慢的基礎工作,致使諸如消防宣傳,城市消防規劃、城市基礎消防設施建設等一些關系消防事業成敗的工作受到冷落。再次,現役體制的消防機構在執法過程中帶有明顯的軍事色彩,影響消防執法公正、公平。在機構內部,業務行政領導由行政命令任職,一般由論資排輩或者崗位交流而產生,普遍存在外行領導內行的事實。而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那么,消防機構的行政行為往往只是體現長官意志或者軍閥作風。而在涉外事件中則有軍事干預之嫌,易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其實質是缺少民主氣息。
其三,消防監督人員業務素質普遍較低,不能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消防監督業務發展的需要。現有消防監督崗位的人員,甚至是領導干部,因歷史原因和國情所決定,大部分只有高中文化或者中專文化,受過專業高等教育的寥寥無幾,而且我國消防教育最高學歷只設置了大學本科。這種現狀,很難適應入世以后城市建筑智能化、現代化、規模化發展對消防監督業務的需求。
其四,消防監督管理內容繁雜,不利于經濟高速發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實施防火安全責任制。消防機構進行的審核、驗收、檢查、復查、發證、檢測、備案等業務,對單位、場所的消防工作提供保姆式的微觀服務。隨著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物質財富的增加,企事業單位場所的火災荷載普遍加大,消防業務量會無限制地增加。繁雜的消防監督工作,使得企業和消防機構都不堪重負。如對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檢查一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在消防機構對場所進行檢查之后,接踵而至的工作是整改、復查,再整改、再復查,老牛推磨似的,推一點,動一點。因而,很多重大火災隱患久拖不絕,直至發生火災事故。所以說,事無巨細、面面俱到、大包大攬是消防監督業務的致使弱點。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上一篇:談社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下一篇:談當前的農村防火特點及加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