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就“違章”的話題采訪了部分班組員工,員工們針對“違章”談出了自己的想法。
違章的根源:思想認識有偏差
“違章的根源在哪里?主要是思想認識的問題,有時明知道違章還要這樣做,這是僥幸心理在作怪。”“不違章干不成活。”“我這樣干了幾十年了也沒出什么事,沒想到原來是違章行為。”說起違章的話題,員工們并沒有避諱。
在調查中,筆者發現,隨著近幾年來企業不斷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大力開展反“三違”活動,員工的安全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令筆者體會最深的是,筆者所在的中鋁河南分公司的班組員工對安全規章制度、人身傷害(包括觸電、機械、車輛傷害)的應急知識的熟練掌握和應用,這是以前無法相提并論的。那么,為什么還存在違章呢?有些員工認為:雖然現在違章的現象比以前大大減少了,但是離“零違章”還有不小的差距,作業時還是懷有僥幸心理。因為每一次違章并不一定都會造成惡果;昨天沒出事,并不意味著今天就會出事,這個人出事了,不等于他人也會出事。從中可以看出,這是一些違章在員工頭腦中引不起警覺的一個重要因素。另外還有“因小失大”的心理。有些員工說,我們在使用砂輪機磨削工件時,明知道不能戴手套,但是為了防止工件上的毛刺傷手或者工件上的油污弄臟了手,卻戴手套進行“防護”,但這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等等。究其思想根源,主要是對違章的危害性和引發后果的必然性沒有足夠的認識。而美國保險公司專家W·H海因里奇對不安全行為和輕傷、重傷死亡的比例關系的調查統計是300:29:1。換句話說,就是平均每300次不安全行為中有29次輕傷,1次重傷或死亡。
違章的表現:習慣行為成自然
通過采訪,筆者對員工違章歸納為三類。一是“主動型”違章。這種情況表現在員工行為懶、散、責任心不強。懶就是圖省力、省時、省事、怕麻煩,因此簡化作業程序;散就是思想不集中,不按規程操作;責任心不強就是僥幸心理,表現自己、逞能。二是“被迫型”違章。主要是班長或上級違章指揮,盲目趕任務、搶進度;材料配件、工具不全、質量不合格,工藝規程不完善等,為了按時完成生產任務、不被考核不得已而為之。三是“經驗型”違章。員工的作業習慣很多是一代代傳下來的,師傅怎么干,徒弟就照著干,時間長了,就成了習慣行為,即便是違章也不認為就是違章。采訪中,筆者看到一位剛進廠的新工正戴著手套使用手捶,筆者問他知道不知道這是違章時,這名員工說,我看師傅就這樣干活的,我只是效仿。當筆者問他安全操作規程怎樣規定的,這位員工回答,不允許戴手套使用手捶。于是這種現象在員工中成了“共識”:師傅為之、大家為之、我也可以為之,因而認為其是“合理的”。實際上,有些違章也是無意識或偶爾為之,但如果不及時加以糾正,就會形成習慣性違章。
違章的治理:多管齊下除頑疾
事故會讓人改掉不良的安全習慣,但是我們又不希望任何事故的發生。那么,如何讓員工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除掉“違章”這個頑疾?在采訪中,員工們認為,治理違章靠某一個方面是不行的,關鍵要追根溯源,多管齊下,治標更治本。
首先,要加強安全培訓教育,不斷提高班長和各級管理者的安全素質,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糾正“生產至上”的思想和員工思想認識的偏差。不僅單位要組織系統的學習和培訓,員工個人也要結合實際工作抽空學。特別在對新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無論是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都要系統性,培養員工標準化作業的習慣,讓新工打好安全的基礎。
其次,要大力開展反違章活動。員工的一些不安全行為不是一朝一夕養成的,要想根治,一方面需要管理者切實履行職責,多檢查、多督促,還要掌握并根據不同年齡、文化結構的員工特點,耐心地、有針對性地進行治理和糾正;另一方面要靠員工之間相互提醒、相互監督,一旦發現違章要及時糾正,不能熟視無睹,視而不見。
第三,要嚴格執行考核制度。發現員工違章不能姑息遷就,該處罰的一定不能手軟。但是在進行處罰的同時,還應與批評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切忌以罰代管,方式簡單。另外在考核時要一視同仁,公平公正,這樣才能讓員工從心底里所接受,去改正不良的安全行為和習慣。
第四,要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通過樹立“以安全為榮,以事故為恥”、“以遵章守紀為榮,以違章違紀為恥”的良好風尚,讓遵章者獲得實惠,違章者受到損失,讓員工從每一個零件、每一臺設備、每一道工序的安全入手,從工作的每一分、每一天、每個月、每一年抓起,逐漸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使員工“講面子而不去違,畏制度而不敢違,守規章而不能違,知危害而不忍違”,努力實現“零違章”和一個個安全百天、安全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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