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從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了解到,近期,國家環保部對我區減排工作進行了核查,發現有個別重點減排項目運行不穩定,污染物超標排放。
面對上述問題,8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召開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視頻會議,決定對問題突出的托電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包鋼一燒結、包頭東方希鋁電廠、霍煤鴻駿自備電廠、呼和浩特章蓋營污水處理廠、臨河污水處理廠、滿洲里污水處理廠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治理。同時,環保廳要求今年確定的35座污水處理廠必須按期建成,列入十一五規劃中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工業園區的污水處理廠,下半年必須全部開工建設。在十一五末,全區所有旗縣所在地城鎮都要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加快減排工程建設進度,對未能按時完成的實行停產治理,對項目所在地政府負責人,按國務院有關考核內容進行處理。對非電行業特別是焦化行業加大管理力度,有關地區政府要對沒有按照內政發[2008]79號文件要求完成治理的焦化、鋼鐵企業下達限期治理或關停要求,對已完成治理的要盡快驗收,加強監管,確保年內減排任務的如期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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