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位于內蒙古的遼源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金寶屯煤礦(以下簡稱金寶屯煤礦)因未依法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配套環境保護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即投入生產而吃了環保部的罰單,環保部今天表示,金寶屯煤礦新增的年產120萬噸產能已被停止生產,同時并處10萬元奉。
經環保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調查核實,1994年原國家環保局環評批復金寶屯煤礦的生產規模為每年120萬噸,2004年對該項目進行了環保驗收。金寶屯煤礦2007年實際生產規模達到每年240萬噸。對于新增的年產120萬噸產能,金寶屯煤礦未依法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配套環境保護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即投入生產。
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認為,金寶屯煤礦的行為違反了環境保護法第26條、環境影響評價法第24條和第25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12條和第23條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和“三同時”驗收的規定。
早在今年4月,環保部已將金寶屯煤礦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了金寶屯煤礦,同時告知金寶屯煤礦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5月19日,金寶屯煤礦明確表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接受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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