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昆明市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舉行了聽證會。廣泛征求市民建議和意見。
《辦法》明確,公眾可以參與環境保護的方方面面,如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等。公眾以來信、電子郵件、電話、口頭形式提出獲取環境信息要求的,環保、滇管部門應在接到要求后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至5個工作日。環境信息包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狀況,排污費等行政征收的項目、依據、標準、程序和使用情況,經調查核實的公眾對環境問題或者對企業污染環境的信訪、投訴案件以及處理結果,重大環境治理、環保補助資金項目,違法排污的企業名單、行政處罰依據、標準、程序和執行情況,拒不執行已生效的環境行政處罰決定的企業名單。
《辦法》還提出,一旦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對公眾健康、安全和環境可能造成威脅的緊急情況,市級和各縣(市)區政府應迅速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公眾發布信息,以幫助公眾采取預防措施和減少損害。對環境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公眾公開建設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名稱、擬選地址、項目性質、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和采取的措施,并召開專家代表論證會、公眾聽證會。同時,還提出將開設青少年環境教育專題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該重視青少年環境教育,不斷深化綠色學校創建,在中小學及幼兒園開設環境教育專題課。
昨天,22名聽證代表參加了聽證會。聽證代表一致認為《辦法》很有必要,并堅決支持《辦法》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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