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2月29日電記者安洋報道: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近日,經山西省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張寶順省長簽署了省人民政府第172號令,公布《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該《辦法》共27條,主要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賦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并規定賦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協作、互相配合,《辦法》還規定了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的調查處理程序、法律責任部分,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賦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主要領導人未履行法定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行為設定了行政責任追究,該《辦法》自2004年3月10日起施行。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