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網-羊城晚報
《廣州市食用農產品標識規范》今天正式實施
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彭小軍、通訊員左宜弘報道:作為“食品放心工程”的一項重要內容,目前國內第一個關于食用農產品標識的地方標準———《廣州市食用農產品標識規范》于今天正式實施了。今后凡在廣州市生產銷售的定型包裝食用農產品,都必須標注規定的8項內容,以方便市民選購,并強化農產品生產商、經銷商對消費者的承諾。
《規范》清晰界定了食用農產品、食用農產品標識和保質期(最佳食用期)的內涵。即“食用農產品”是指未經過加工或經粗加工,供人類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料的動植物產品;“食用農產品標識”是指用于識別食用農產品及其質量、數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包括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物等在內的各種表示的統稱;“保質期(最佳食用期)”是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保持食用農產品質量(品質)的期限。
《規范》還規定了食用農產品必須標注的8項強制性標準條文,具體包括:產品名稱,產品凈含量,生產者名稱、生產地址和生產者質量投訴電話,動物產品的屠宰時間或植物產品的采摘時間,對于畜牧產品,應標明檢疫或檢驗機構名稱(附相關檢疫檢驗證明),包裝日期、保質期、貯藏方法,因經營需要,進行重新包裝或分裝的農產品,還須標注二次包裝或分裝單位經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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