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蘭州6月24日電(趙鋒、柴成旺)2002年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名礦工死亡的白銀市小南溝煤礦4名監管責任人,24日在甘肅省會寧縣人民法院受審。
2002年12月22日21時20分,白銀市平川區境內蘭州金城旅游服務(集團)小南溝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1名礦工遇難。事故發生后,這個礦的礦長張營不但不及時組織人員搶救,還故意隱瞞事故情況,采取銷毀瓦斯記錄、班前記錄等手段,并采取私了的辦法,向死難者家屬支付了3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費用后,畏罪潛逃。2003年1月8日張營在陜西省眉縣被警方抓獲。
會寧縣人民檢察院6月24日以濫用職權罪對小南溝煤礦監管責任人:白銀市平川區煤炭安全監察局局長王俊英、副局長李生榮和呂佐順、平川區煤炭管理站大水頭分站副站長藺強提起公訴。據了解,4人在得知小南溝煤礦發生事故的確切消息后,便共同協商隱瞞,不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直至2003年1月2日群眾集體上訪,才使事故得以調查。(完)(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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