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杭州8月11日電(范躍紅 傅丕毅 張和平)11日,浙江平陽“7·28”火災責任人莊明輝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平陽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7月28日,浙江省溫州市輝煌皮革有限公司發(fā)生一起火災,致使正在上班的18名工人死亡、12人重傷。政法機關初步查明,輝煌公司總經理莊明輝違反消防、安全
生產法規(guī),將未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審核、審批的一幢建筑擅自作為公司廠房使用,且沒有在生產經營的廠部設置疏散通道,存在嚴重的消防隱患。
據(jù)了解,案發(fā)后莊明輝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平陽縣檢察院認為,莊明輝無視消防、安全生產法規(guī),導致廠房發(fā)生火災造成重大傷亡,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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