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安康訊(記者 雪楓)昨日,趕往河北沙河處理“11·20”礦難的安康市漢濱區工作組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在當地有關事故處理及善后事宜中發現了三個疑點。
疑點一: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到底是多少?按照國家規定賠付給遇難者親屬的三項款中,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兩項都要參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計算。但河北沙河方面答應支付的喪葬補助金為4437元,按6個月平均后,證明事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39.5元,而他們了解到,沙河人的月平均工資為1500元左右。
疑點二:非法使用童工的人數到底有多少?據悉漢濱區吉河鎮簡車村年僅15歲的周世安(剛)也在礦難中不幸遇難,成為目前他們所掌握的所有遇難者中年齡最小的一個。同時,有礦工反映周世安(剛)還不是年齡最小的。沙河鐵礦非法使用童工的人數到底是多少呢?
疑點三:供養親屬撫恤金緣何成為問題?因為每個遇難礦工的具體家庭情況和供養人的多少、供養年限等都是不一樣的,但沙河方面卻稱支付給每個遇難者親屬的最高賠償是有規定的。難道因為這個所謂的“規定”,就要把因遇難者遇難后所遺留的問題全部交給他們家鄉的地方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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