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去年47名重大事故責任人受黨紀政紀處分
2005-02-24
來源:時報
| 瀏覽:
評論:
收藏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
時報訊 (記者 張玉琴 通訊員 穗紀宣) 昨天下午,廣州市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通報會。廣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朱振中向與會人員通報了2004年廣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并介紹了今年的工作任務。
18人受追究
據悉,2004年廣州市共追究了18名違反責任制規定的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相關責任;整改了2名違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有關規定的領導干部、10名違規配備相對固定用車的離退休領導干部。通過嚴格出國(境)證件管理,制止和壓縮了一批公費出國團組;93名在企業兼職機關領導干部全部被整改,進一步規范了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市紀委還認真落實了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制度,市紀委組織集體廉政談話8次60人,個別談話10人,進一步促進了領導干部的廉潔從政。
在大力推進源頭治腐、加強行政監察方面,市紀委切實解決群眾反映較多但又未達到黨政紀處分的行政不作為和行政亂作為等問題,去年一年全年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訴件102件,已核查處理98件。
47人受處分
在對重大事故責任追究方面,市紀委嚴肅追究發生大規模違法建設、越權審批土地等問題的有關單位責任人員的責任,認真查處“12·31”特大火災事故、“5·11毒酒事件”、“5·30”中毒死亡事故等重大責任事故,對47名責任人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其中涉及局級干部5人、處級干部13人、科級及以下干部29人。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