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聞網4月11日訊(記者康景林)早就發現轄區造紙廠內存在事故隱患,但由于采取措施不力,最終導致爆炸事故造成3死10傷的慘劇。晉源區檢察院認為原區質監局局長涉嫌玩忽職守,于今日對其立案查處。
2004年8月19日21時40分許,太原市晉源區義井街道吳家堡村晉陽華龍紙業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引發爆炸的是一臺1T立式鍋爐,它的壓力表、安全閥均已失靈,導致工作時無法自動排汽卸壓,鍋爐壓力升高引發爆炸。該廠廠長胡某、車間負責人王某,司爐工侯某當場死亡,另外還有3人重傷,7人輕傷。
事故調查組發現,在該事故發生前四個月的春季檢查中,時任太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晉源分局局長的呂某就發現全區造紙行業(包括華龍紙業有限公司)鍋爐、壓力容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當年4月8日,呂某就此問題曾向區政府打了緊急報告,晉源區分管安全的區領導一周后對此報告作了明確批示,讓全區17家造紙企業逐一研究,限期整改。晉源區檢察院認為,呂某未認真落實批示精神,采取措施不力,為該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對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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