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侯利紅 發自北京
昨天(11日),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下發《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提出自本月10日起至9月30日,將在全國開展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旨在加強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預防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
從5月10日至6月30日,交通、安全監管部門對從事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進行一次集中檢查,重點檢查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情況。
今年3月29日,京滬高速公路江蘇淮安段2輛貨車相撞,導致液氯泄漏,造成29人死亡、1萬多人大轉移。4月12日,江蘇省無錫市一化工廠又發生氯氣泄漏事故,2000余人被緊急疏散。而在此前的短短半個月時間內,全國至少發生了10起危險品泄漏或燃燒事故。
正是這一系列發生在危險化學品事故催生了危化品的督導之行。4月20日,國務院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了10個督導組分赴北京、上海、黑龍江等10個省市進行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督導檢查。
就在5月10日上午,國家安監總局召開局長辦公會,聽取國務院安委會危險化學品10個安全督導組的工作匯報。國家安監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司長張廣華介紹督導工作的基本情況后,指出我國在危險化學品管理存在三大問題:地方政府監管力量薄弱;地方監管部門認識不到位;從業單位安全管理粗放,應急救援預案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差。其中她還提及一點,就是危化品道路運輸車輛的安全監管不到位,安全評價機構的監督管理能力參差不齊,安全監管工作程序需進一步規范。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涉及到很多方面,運輸、監管、應急救援體系都應配套啟動,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運輸管理物流室主任馮浩指出,其實我國交通、鐵路、民航等各個領域在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上都設置了種種管理措施,然而關鍵要看這些已經形成文字的規定在執行過程中是否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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