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汽車報》報道,《汽車側面碰撞安全法規》有望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新定型的車型將自法規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對于再生產的車型自法規頒布之日起36個月內開始實施。
國外很早就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碰撞法規,由于歐洲的強制認證方式與我國的認證方式相似,在測試方法、碰撞角度等方面都更符合我國國內的檢測條件和實際情況,也更加易于實施,所以我國最終確定以歐洲ECE碰撞法規為基礎,依據我國情況進行了一些細微修改。
《中國汽車報》在報道中援引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系汽車安全技術分會秘書長、汽車碰撞試驗室主任張金換教授的話,“我國實施側撞法規的時機已經成熟。”
報道稱,正撞法規在1997年就已經完成,但由于國內試驗、車輛條件等方面的限制,一直到2000年才正式出臺。但是側撞法規主要要求的是車輛側門結構的安全性,與正撞法規對車輛多方面結構的要求相比,達標相對容易。在進行車輛結構調整時,主要改進側門和B柱設計,在側門上加裝防撞桿。國內試驗條件也基本具備,只需在原有正撞試驗場上建立移動臺車,并使用不同的模擬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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