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監總局發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事故快報的通知》,發生一次死亡(含遇險)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礦井,還要匯報煤礦的設計能力、核定能力、開拓方式、通風方式、瓦斯等級,如發生透水事故,要上報透水水源、水位標高、排水能力。另外,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該礦的監察和執法情況也要上報。
通知說,為及時掌握事故礦井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和停產整頓情況,8月15日起,各單位在按照原規定上報傷亡事故快報內容的同時,還要匯報以下內容:事故礦井持證情況和安全評估等級情況;事故礦井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受理情況;事故礦井是否屬于停產整頓礦井、應關閉的礦井及停產整頓期間擅自恢復生產的礦井。
安監總局在為大興煤礦“8·7”透水事故發出的通報指出,目前因未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經審核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有7000多家,都必須停產整頓。但相當部分并未真正停產整頓,或假停真開、明停暗開,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將成為引發事故、吞噬生命的陷阱。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