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中午,本報接到讀者報料:11日中午,洛南木龍溝鐵礦970礦洞28號礦體發生安全事故,兩名礦工死亡。礦上隱瞞不報,于11日晚將死者送回老家。
13日晚7時許,記者跟隨洛南縣安監局3名工作人員趕到木龍溝鐵礦調查,正在值班的木龍溝鐵礦礦長助理趙立平、安全生產科科長張輝等人都表示沒聽說過這件事。安監局工作人員進礦井檢查,但并無所獲。
昨日下午,記者從在木龍溝鐵礦調查的洛南縣公安局石坡派出所民警口中,終于證實了事故的真實性。
礦方收買記者被嚴詞拒絕
昨日下午,礦上一位干部突然把記者拉到一間辦公室里,拿出幾個頗有“內容”的信封,希望記者收下后將這起安全事故“大事化小”,被記者嚴詞拒絕。
隨后,礦上拿出一份發生事故礦洞的承包合同,聲稱出事故的970礦洞已經被陜西天寧礦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采用的是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民事責任的總承包方式。發生安全事故,木龍溝鐵礦只負監管責任,其他責任則由陜西天寧礦業工程有限公司承擔。
對于事故的瞞報責任,該礦有關人員稱,承包方沒有向他們匯報,他們并不知道出現了死亡事故,所以不存在故意瞞報的情況。
然而,一位事故發生時就在現場的陜西天寧礦業工程有限公司員工說,事故發生后,木龍溝鐵礦副礦長陳某的車剛好從970礦洞旁經過,他告訴陳某礦洞里出事了,希望能借他的車送傷者去醫院。后來,發現傷者已經死亡,這位工作人員還給陳某打了電話,說兩個礦工都死了,車用不著了。
按照這位工作人員的說法,事故發生后,至少木龍溝鐵礦一位副礦長是知道這件事的。
安監局稱這是典型的瞞報
14日上午剛剛趕到木龍溝鐵礦的陜西天寧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程明錄告訴記者,發生事故的970礦洞28號礦體由于存在安全隱患,已經在9月中旬被公司宣布為廢棄礦體,10月11日,兩名鉆工張建福和張學成違規到28號礦體打鉆,被掉落的石頭砸倒,其他礦工發現時兩人已經死亡。目前,他們公司已經和張建福的家屬談好了賠償協議,賠償金額是8萬多元。而張學成的家屬要求賠償26萬元,雙方正在協商。
據洛南縣安監局調查,事故發生在10月11日上午10時40分-11時之間,雖然天寧公司聲稱970礦洞28號礦體已經廢棄,但并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事實上仍然在“殘采”。而事故發生后兩天多礦上沒有向安監局匯報,已經違反了《礦山安全法》,是典型的瞞報。此事也引起了商洛市安監局的重視,已派員前往木龍溝鐵礦配合洛南縣安監局調查。到底是誰在瞞報,真相很快就會水落石出。(薛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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