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11月21日電張曉東胡強記者今天從四川省檢察院獲悉,“官商勾結”目前已成為構成礦業腐敗的主要原因之一。今年以來,該省檢察機關已在礦業秩序整頓中立案查辦貪污賄賂案件52起58人,其中縣處級干部19人、貪污受賄10萬元以上的44人,涉嫌貪污受賄金額800余萬元。
四川省檢察院指出,已經立案查辦的案件多數都存在官商勾結,利用各自優勢形成利益“共同體”,“礦業腐敗的主要原因就是官商勾結,深陷利益格局。官商勾結主要是因為權力相對集中,而權力的有效監督和制約問題遠未得到解決。”該省檢察院反貪局辦案干警表示,近年來,一些位高權重的黨政領導在職插手項目審批、重點工程建設、土地劃撥、資源開發配置、國企改制等五大領域貪污受賄現象較為突出。特別是作為相對較新的資源開發配置領域,由于利潤誘人,一些礦主對掌握資源開采大權的官員更是不惜重金開道。煤炭行業目前在我國屬于賣方市場。
據介紹,多數犯罪主體都是領導干部,并且為掌握直接管理礦產資源權力的官員,占立案人數的77.6%。其中,發展計劃局、地礦局、煤炭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涉及礦產資源、生產、安全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工作人員占立案人數的40%以上;此外,國有礦業企業工作人員占20%。
據悉,該省檢察機關將繼續從破除干部非法利益格局入手,查處領導干部參與辦礦或利用職權、職務影響謀取私利的行為,嚴厲打擊官商勾結、以權謀私、掠奪開采等違法行為,同時將盡快出臺并實施礦山企業聯合兼并、資源整合方案,以解決規模過小、大礦小開和無序開發、破壞環境、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對經整治依法收回的礦業權將重新設置礦業權和提高勘查工作程度,一律以拍賣方式出讓。各部門還應形成監督合力,有效實行分權措施,使礦產資源領域的國家工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受到監督制約,防止權力被異化濫用。嚴禁各級領導干部個人或以他人名義違法經商辦企業,并設定國家干部親屬經商的“禁區”,杜絕其與非法利益產生關系。
另據了解,該省攀枝花、雅安、廣元、瀘州、涼山等重點地區至今已取締無證開采礦山(礦井)500多座(個),整頓不合格選廠130多家,清繳稅費1000多萬元。雅安、廣元等地先后有100余名干部主動退出辦礦或礦山經營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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