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浙江省政府發布7件關于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
這7件專項應急預案是:《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浙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浙江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
“編制這7件專項預案,主要是為了規范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通過采取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省政府應急辦負責人介紹說。
《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省范圍內的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預防及處置。預案將洪澇臺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水旱災害、重大水旱災害、較大水旱災害和一般水旱災害,并作了詳細的災害分級,同時就不同等級的水旱災害如何進行應急響應作了規定。此外,其內容還涉及如何進行預防和預警、應急保障工作和災害發生后的善后工作等。
《浙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規定,省內同時有2個以上市“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或1個以上市出現氣象災害Ⅱ級以上預警,省氣象局就應該開始應急響應;同時,各級氣象主管部門負責對氣象災害進行鑒定,并承擔為保險部門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保險理賠事項提供準確的氣象災情信息證明。
《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凡在我省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只要達到啟動條件,將啟動預案。
《浙江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規定,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市、縣(市、區)政府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負責較大、一般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省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負責全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浙江省地震應急預案》規定,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有關各級政府立即按照預案要求,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后,省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轉為省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指揮特別重大和重大地震災害的應急與救災工作,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行動。
《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規定,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如果出現火場對林區居民所在地、重要設施構成重大威脅,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立即成立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浙江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規定,以各級植物保護(病蟲測報)站、植物檢疫機構等為核心,建立覆蓋全省、快速反應、高效運轉的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和危險檢疫性的病蟲監測預警網絡。在省重大農業植物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基礎上,成立省農作物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Ⅰ級農作物生物災害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行動。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