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去年年末的“12·31”油輪爆炸事故,繼1月4日下午在被打撈出水的油輪船艙內發現兩具尸體后,前日在火災現場及附近又新找到3具尸體。據公安部門初步鑒定,其中兩名死者為日前爆炸的“昌運一號”油船船員,另外3名為番龍船舶維修廠工人。
至此,番禺“12·31”油輪爆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3人重傷。
到昨天,爆炸油船船體主體結構已浮出水面。番禺海事處已制定船體穩定方案,計劃把油船拖移到安全區域。
番禺區政府方面介紹,對事故受害者將按照“取高不取低”的標準對其家屬進行理賠。
番禺區已就事故直接原因開展專家組技術認定,目前已著手起草《事故技術原因分析報告書》和《安全現狀評價(初稿)》。
3重傷者傷情穩定
昨日番禺區新聞通告介紹,至1月6日,在火災現場及附近共找到5具尸體。分別為:劉耀強(鉗工,37歲,石樓鎮沙北村人),王獻東(鉗工,31歲,河南西華縣葉埠口鄉房墳村人),欒漢喜(鉗工班長,男,38歲,湖北省武漢市新洲縣周鋪鎮比鋪村人),陳紹明(大管輪,男,37歲,廣東省遂溪縣烏壙鎮塘嶺村人),鄧永拓(二管輪,男,31歲,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人)。
番禺區政府方面表示,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及石樓鎮政府將全力做好受害者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對于事故受害者將按照“取高不取低”的標準對其家屬進行理賠,目前,已進入實質性的理賠調解階段。此外,邱妃宗、林培春、鄧河等3名重傷人員,于事故當天被迅速送往廣州市紅十字會醫院搶救治療,傷情穩定,目前神志清醒。番禺區、石樓鎮已督促事故單位支付40萬元作為傷者的前期治療費用,并督促事故單位提取300萬元,設立專戶用于醫療及善后處理費用,現該款已到專戶。
油船大副等4人被刑拘
對于此次事故單位和責任人,番禺區方面表示將依法進行處理。目前對番龍船舶修造廠、番龍減粘車間已實施停產整頓。而2007年1月1日,經區公安機關查證,方良福(男,30歲,住雷州市人民大道6號,事故油船大副)、林榮堅(男,40歲,住湛江市坡頭區南油三區,事故油船船長)、鄭良峰(男、35歲,河南省淮濱縣趙集鎮趙集村2隊人,番龍船舶修造廠廠長)、林江天(男,30歲,住廣州市海珠區新港中路353號大院,事故油船經理)等4名人員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區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依法對方良福、林榮堅、鄭良峰、林江天等4人實施刑事拘留,并進行立案審查。同時,對事故企業的責任人梁振洲、梁振強發出《刑事傳喚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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