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東城法院受理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第一案:北京萬泉寺出租汽車公司雙班出租司機誠師傅和劉師傅,分別起訴全責司機畢女士賠償車份兒錢及誤工費1300元和1000元。
6月28日上午,誠師傅與畢女士在朝陽區東大橋路口發生車輛剮蹭事故,根據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認定畢女士對本次事故負全部責任。雙方協商后,畢女士支付了誠師傅150元的誤工費,并答應隨后再支付汽車修理費。
雖然此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并未實施,但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賠時,原有理賠單據已用完,保險公司提供了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的新保險理賠單據填寫。
誠師傅稱,他將車送到修理廠后,就主動和畢女士聯系,但畢女士一直沒有回復,造成提車時間耽擱了5天。雙方再次協商時,誠師傅提出畢女士在支付修理費的同時,還應該增加支付5天的誤工費和車份兒錢。
畢女士表示,她已經在事故現場一次性支付過誤工費,不能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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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月1日起,北京市交管局《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發生剮蹭、追尾等輕微交通事故的當事雙方必須快速撤離現場,撤離后,保險公司仍將“認賬”賠付。當事人如不挪離造成擁堵,將被罰款200元。這種快速處理辦法意在解決小事故當事雙方在道路上打 “僵持戰”,造成交通擁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