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炭大省山西,煤礦安全始終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1月21日,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蔚家嶺煤礦又發生瓦斯爆炸,造成20人遇難。而一個多月前,同樣是發生在臨汾市的洪洞“12·5”礦難讓世人震驚。正在召開的山西省“兩會”上,煤礦安全這一“老問題”再次引發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新議論”。
2007年12月6日凌晨,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左木鄉紅光村瑞之源煤業有限公司新窯煤礦發生爆炸事故。 圖為事故礦井現場。
2007年12月6日凌晨,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左木鄉紅光村瑞之源煤業有限公司新窯煤礦發生爆炸事故。 圖為礦工站在井口等待井下被困工友的消息。
安全生產年年談 重大事故年年有
2007年12月5日,有人建議定為“山西警示日”。這一天,發生在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發生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105名礦工遇難,是2006年以來全國一次死亡人數最多的安全事故,震驚了世界,教訓是慘痛的。
據統計,2007年,山西省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9起,死亡251人,其中煤礦事故就有7起。重特大事故多發成為山西省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2007年5月5日,臨汾蒲縣蒲鄧煤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2007年9月19日,大同左云胡泉溝煤礦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死亡21人……一樁樁重特大事故,嚴重損壞了山西的形象,在山西人民心中留下了永遠的痛。
近年來,安全生產已成為地方“兩會”乃至全國“兩會”的“老生常談”,但煤礦安全事故仍頻發不斷。問題到底出在哪兒?煤礦安全問題該如何破解?從代表和委員們的討論中,記者試圖找到答案。
資料圖片:湖南冷水江煤礦事故救援工作緊張進行。2006年4月9日16時許,搶險隊員從湖南冷水江市東塘煤礦里抬出第六名遇難的礦工。
山西省政協委員、山西省安監局局長鞏安庫認為,造成重特大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有五條:一是一些礦主受經濟利益驅動,重生產、輕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二是鄉鎮小煤礦受現有生產力水平的制約,安全基礎薄弱,管理水平差,技術裝備落后,人員素質低下。三是法制意識淡薄,違法、違規、違章超能力突擊生產現象較為普遍。四是產業結構性矛盾突出,小煤礦數量多,安全保障能力低,監管難度大。據統計,山西省共有30萬噸以下的小煤礦1636座。五是官煤勾結、為非法煤礦充當保護傘的現象依然存在。
山西省發生的多起煤礦事故都表明,煤礦“超產沖動”也是造成煤礦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超能力生產成為煤礦的一個“通病”。國有重點煤礦、鄉鎮煤礦超生產能力生產現象十分嚴重。根據一份行業管理材料,國有重點煤礦平均超能力生產30%,鄉鎮煤礦超產一般在50%以上。
臨汾市鄉寧縣政協主席孟天福說,很多礦主在利益驅動下,在多種政策和體制的漏洞下,大肆腐蝕監管機關和要害部門,同監管部門形成利益共同體,致使行政監管形同虛設、流于形式,各級監管有意無意地迫于一種應付安全責任程序的虛設過程中,結果是“許多人忙安全,許多隱患沒人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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