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窯因資源枯竭、存在安全隱患等原因被關停,但煤老板擅自開井,造成3人死亡,多人重傷的重大事故。前天,合川法院對黑心礦主和其他責任人進行了宣判。
2006年2月,伍光輝所經營的本區三匯鎮小灣煤礦榆錢井由于巷道矮小、資源枯竭等原因,先后被吊銷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采礦許可證,該礦井井口被封閉。同年3月,伍光輝為牟取私利,與賀德安商議后擅自將該礦井井口打開,實施非法采煤作業。自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間,該礦井非法采煤共計13800余噸,價值人民幣240余萬元。
2007年6月初,伍光輝、賀德安、周才華三人在明知有重大的安全隱患的情況下,讓工人繼續作業。造成楊三全、傅小全、陳光才三人死亡、張正德等人受重傷的重大事故。
法院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伍光輝、賀德安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周才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