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4時許,北京開往青島的T195次旅客列車運行至山東省境內膠濟鐵路周村至王村間脫線,與煙臺至徐州的5034次客車相撞。初步查明,膠濟鐵路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是一起人為責任事故。濟南鐵路局局長陳功、黨委書記柴鐵民已被鐵道部免職。
作為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兩列本應正常運行在規定軌道的火車瞬間相撞,無疑“撞”出了更多令人深思的背后因素:人為責任的事故定性,揭開了死難者家屬更深重的傷痛——如果不是一個看似不經意的疏漏,一些早已形成卻又習以為常的管理積弊,一種對所存問題及民生保障麻木不仁的官本位陋習,又怎會引發如此慘烈的事故,帶來如此眾多家庭的妻離子散、人倫悲劇?
濟南鐵路局局長陳功、黨委書記柴鐵民已被鐵道部免職,是有關部門第一時間啟動行政問責機制的反映。以往,許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良久,而有關責任人的相關處理事宜卻遮遮掩掩,令公眾云山霧里。問責機制的嚴重滯后,不但影響到社會各界對政府處理態度的看法,而且造成了處理力度與實際效果的不對稱,而以最快速度對直接責任人進行問責,則能較為充分地顯示政府果決處理的決心,還民眾以心理寬慰與公正待遇。
但是,正如也有評論指出,同是這條膠濟線,今年1月23日曾發生一起導致18死、9傷的重大路外交通事故,當時有關方面也曾鄭重許諾,要盡快展開事故調查,要及時總結,吸取教訓,清除隱患,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但短短兩三個月后,后果更為嚴重的事故再次出現,民眾不禁要追問:何以如此輕易地踩中同一塊石頭,當初的問責處理是否起到了應有效果,有關事故根本原因所在是否全面清查,還是淺嘗輒止、應付了事?
問責機制是整個事故清查體系的基石。對所有相關責任人的徹底問責,不僅起到事后懲戒的作用,更是保證制度剛性的唯一路徑。因此,安全事故還需建立長效問責機制,而長效問責不僅取決于政府的強硬意志,更來自于民權授予下的制度化監督。以此次事故為例,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地向外界披露調查進程、調查對象、調查范圍,從而讓調查程序處于公開透明狀態中,從而保證民眾的知情權;對于處理人數,引用的相關法律法規,應當一一向民眾闡釋,并且開通順暢的投訴渠道,保證處理結果“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責任人”。
更為重要的,則是問責之后的預防機制重建,對所有人為因素,通過制度改進予以消滅,建立更為科學合理的管理流程,消除“人禍”之后的制度漏洞。
從行政問責轉向法律問責,是問責程度的加深;從政府單方面問責走向民眾問責與政府處理的結合,是問責范圍的擴大;從封閉式問責到公開問責的突破,則是問責效率的提升。只有實現三大轉型,才能真正建立長效問責機制,避免更多的事故“人為”下去。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