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南京下月起正式調整2008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標準。要特別提醒的是,享受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人員如果目前還沒有完成資格驗證手續,待遇將從7月份起暫停發放。
此次待遇調整的對象分別是:2008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殘被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且仍享受傷殘津貼人員。2008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殘被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五級至六級,企業難以安排工作已按月發放傷殘津貼的傷殘職工。2008年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職工符合供養條件的親屬。
此次定期待遇調整項目有: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其中,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工傷人員在原享受傷殘津貼標準基礎上:一級每月增加163元;二級每月增加154元;三級每月增加145元;四級每月增加136元。
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五級或六級并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在其原享受傷殘津貼的標準基礎上:五級每月增加123元;六級每月增加116元。
同時,工傷護理等級被評定為完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部分護理依賴的,在原護理費標準的基礎上每月分別增加91元、73元、55元。工亡職工配偶的撫恤金在原基礎上每月增加73元;工亡職工其他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在原基礎上每月增加55元。
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幅度一覽
注:1、表中傷殘一級至四級為職工因工致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的喪失勞動能力的等級;
2、表中護理依賴等級為職工因工致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的護理依賴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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