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淮北市7名民工清淤污水管道時中毒死亡。事發后,因事故單位推卸責任,淮北市政府先墊支了100多萬元賠償金。
清淤施工前未采取保護措施
據事發時在現場作業的工人孟祥海說,6月29日下午1點多鐘,包工頭孫善良帶著他和王勇、老劉等人在南黎路中段的一個窨井清淤。王勇是第一個下井的,老劉在井口上看著。因為王勇過了好長時間沒上來,老劉就下去看情況了。但老劉也沒上來。其他人就開始慌了,緊接著又陸續有三名工人下井施救,但下去的人依然不見有反應。這時,包工頭孫善良趕忙下井救人,但結果同樣音訊全無。
孟祥海說,他當時也慌了,正打算向井下通氧氣,沒想到孫善良的一個親戚也下井去救人了,但是這個人下井后也是有去無回。此時,窨井內已經有7個工人了。
至6月29日晚,7名民工被證實全部遇難。孟祥海說,在清淤施工前,沒有人為他們采取任何保護措施,也沒有人告訴他們應該怎樣做。
確定事故責任者安監部門頗為費力
負責事故調查的淮北市安監局于勤周局長說,安監部門開始時找不到責任主體單位,認定事故責任很困難。南黎路污水管道工程由市排水公司通過淮北市招投標中心向社會招標,中鐵二十四局安徽公司在招標中中標。
中鐵二十四局安徽公司負責淮北項目的金加慶說:“2008年4月25日中鐵二十四局安徽公司淮北污水管道工程項目部就已全部撤離了,此后他們公司多次要求排水公司進行竣工驗收,并付清剩余的100多萬元工程款,但排水公司一直拖著不辦,也沒有付清工程款。排水公司在沒有驗收污水管道工程的情況下啟用了污水管道,按照合同約定,出現的問題應當由排水公司負責!
淮北市建委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對記者避而不見。排水公司副總經理陳見說,不知道7名民工死亡的事,他們認為排水公司不應該承擔該事故的責任。
記者從事故調查組了解到最新情況是,淮北市排水公司為事故責任單位。由于事故單位推卸責任,淮北市政府先墊支了100多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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