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基本承認指控
據《法制日報》報道,歷經九個月的等待后,重慶家樂福“11·10”踩踏事故責任人終于前日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受審。兩名事故責任人基本承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
促銷活動致踩踏事故
2007年11月10日,重慶家樂福沙坪壩區店在自行組織的十周年店慶促銷活動中,其東門入口處因群眾滑倒而引發踩踏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 31人受傷,其中7人重傷。
檢察機關的調查結果表明,事故發生當天,由向學信全面負責此次店慶活動的安全工作,段程偉負責活動期間外圍入口的安全保障工作。段程偉不顧十周年店慶應急預案中“打開所有的入口,對不牢固的防護欄加固,要移開主入口有安全隱患的設施設備”的規定,擅自在沙坪壩店三個店門(東門、中門和西門)的入口擺放桌子,控制人流。當日上午7時許,向學信在例行檢查店內安全工作時,發現東門有桌子堵住入口的情況,卻沒有予以糾正。8時20分許,大量購物市民涌入沙坪壩店東門,發生踩踏事故。
責任人未作過多辯護
重慶市沙坪壩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段程偉、向學信身為家樂福沙坪壩店負責安全工作的責任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向學信、段程偉兩人在當天的審理中,對檢察機關的指控的主要事實沒有作過多辯護。法院將近期宣判。
“11·10”踩踏事故源于居民爭搶降價11元的特價食用油。而此類因促銷引發的悲劇并非孤立。早在2005年2月1日,成都家樂福雙橋店在所謂的開業促銷活動中因為缺乏有效的應急預案而導致促銷現場混亂,致使五人在踐踏中不同程度受傷。2007年10月26日,上海居民搶購超市低價豆油發生踩踏事故,致15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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