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時許,312國道1606公里處發生一起車禍,一輛拉沙車與一輛拉煤車相撞后起火,兩名司機當場死亡。
據永壽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曉峰介紹,接警后,永壽縣消防中隊與隨后趕來的彬縣消防中隊在附近村民協助下一同滅火。根據現場勘察,拉沙車是在側翻后與 拉煤車相撞的,現場無剎車痕跡,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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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專家提醒:駕駛室內出現火情,以最快的速度用滅火器撲滅就可以了;如果是引擎艙內的,發現冒煙,馬上停車熄火(盡量停在寬闊的地方)打119,千萬不要打開引擎艙蓋(空氣進去了),再就是拿滅火器對其蓋上和前輪上噴。
汽車車廂貨物發生火災時,應將汽車駛離重點要害部位或人員集中場所停下,并迅速報警,同時,應及時取下隨車滅火器撲救火災,以免發生爆炸。當汽車在加油過程中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停止加油,迅速將車開出加油站(庫),用隨車滅火器或加油站的滅火器及衣服等將油箱上的火焰撲滅,如地面有流散的燃料,應用庫區滅火器或沙土將地面火撲滅。公共汽車萬一著火,車門開不了,乘客可從最近的窗戶下車;如火焰封住了車門,車窗因人多不易下去,可用衣物蒙住頭從車門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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