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謝黎明11日表示,2008年上海有近百名領導干部因生產安全事故而被“問責”,受到了相應的處理。
據介紹,為了強化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上海針對安全生產領域的四種情況進行嚴肅查處。具體包括瞞報、遲報事故;由于制度不全、投入不足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同一企業反復發生類似事故;無證無照、違法違規進行生產。
謝黎明表示,目前,對于生產安全事故的“問責”已從風暴式轉入常態化。根據相關部門統計,2008年上海有36人因為重特大安全事故、工礦傷亡事故等受到刑事處理,各級領導干部受到處理的有96人。
謝黎明還表示,2009年,上海將進一步提高對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曝光力度,防微杜漸,不斷增強相關企業及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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