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宜欣商業廣場防損隊隊長長期拒絕整改商場的火災隱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海口市公安消防局近日對其處以2天的行政拘留處罰。
近日,海口市公安消防局在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海口宜欣商業廣場存在擅自更改防火分區、違規設置電梯、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設置商業柜臺等大量火災隱患,并長期拒絕整改。為嚴肅執法,消防部門對該商場的違規電梯進行現場查封,并對負有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防損隊隊長劉某進行拘留。
經查,該商場經公安消防部門責令改正后,仍反復設置商柜堵塞疏散通道,已構成妨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劉某作為該單位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防損隊隊長,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公安消防部門決定處以為期2天的行政拘留處罰。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