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省政府辦公廳通報了慶云縣重大煙花爆竹爆炸案件的情況,事故導致13人死亡、2人受傷。
5月2日下午1時30分,慶云縣慶云鎮楊莊子村村民楊之業家發生重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經初步調查,此次爆炸事故是由楊洪印(慶云縣慶云鎮楊莊子村人)和王青國(樂陵市朱集鎮孫寨村人)借用楊之業的房屋,組織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引起的,事故導致13人死亡、2人受傷,5間房屋倒塌,周圍41間房屋不同程度受損,經濟損失近6萬元。
事故發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查清案情,依法嚴肅處理,做好善后工作,進一步加大排查整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力度,確保社會穩定。這起事故,是我省繼今年1月份濰坊市 2起重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后的第3起事故。
通報要求,要認真汲取“5·2”爆炸事故的慘痛教訓,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堅決杜絕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發生。各級政府要立即組織公安、安監、工商、質監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從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入手,切實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活動的打擊力度。對轄區內可能藏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業戶的區域、場所進行拉網式排查,不留死角。
各地要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及其主要原材料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的監督管理,嚴格實行省外生產(供貨)企業備案制度。凡發現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必須追根溯源,查清煙火藥、引火線、氯酸鉀等主要生產原材料的來源和煙花爆竹產品的銷售渠道,并順線追查,打掉銷售窩點,摧毀制販網絡。各級安監部門要將氯酸鉀購買、銷售、使用登記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