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擬明確實行安全生產監督約談制度,事故發生地或存在重大隱患的北京區縣政府或有關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企業主要負責人,將會被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約見談話。
北京市安委會11日專題研究建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溝通機制。其中包括建立約談制度、聯席會議制度等10項措施。
據介紹,約談主要內容是聽取約談對象對本地區、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存在問題及采取措施的匯報,約談將形成記錄并進行存檔。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以書面方式將約談時間、地點及內容通知約談對象,約談對象應提交書面約談材料。
同時,約談對象應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書面反饋約談意見落實情況。對于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認真落實約談要求的政府和部門將給予通報批評,并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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