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安委會印發了《關于雙鴨山市寶清縣國明煤礦“11·12”透水事故的通報》,初步確定,該礦借煤礦整改之名超層越界開采、非法生產導致發生透水事故。
11月12日15時20分,雙鴨山市寶清縣國明煤礦發生透水事故,當班入井36人,其中29人安全升井,其余7人被困井下。
《通報》要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嚴禁煤礦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邊建設邊生產,嚴厲打擊私采濫挖、超層越界開采、私開工作面、已關閉礦井死灰復燃等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對存在以上問題的礦井,一經發現,堅決予以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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